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6:34      来源: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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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消防救援总队的领导下,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全面贯彻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聚焦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发力攻坚,经受住了消防体制改革压力空前的严峻挑战、社会火灾形势错综复杂的巨大风险、重大安保任务接踵而至的考验,全区消防救援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东丽支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工作体系,持续推进制度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报送、监督考评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自上而下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常态化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二)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完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方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及区级信用平台等平台适时、主动公开消防救援机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消防监督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检查计划,行政许可信息、消防行政处罚等情况信息。

(三)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实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线申请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5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824.251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面对消防救援队伍机构改革面临的新情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的新要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认真查找并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不完善,信息发布不及时、执法岗位与基层救援站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交接后报备不及时。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认识不足,支队整体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推进较为缓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尚未完全落实。政府信息工作虽然先后制定出台很多制度,但面临消防救援队伍机构改革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尚有部分职能、职责、具体制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导致工作相对滞后,甚至是不够到位,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三是人员水平亟待提升。结合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的全员“大练兵”工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力度仍需加强。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不足,工作流程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要求、考核指标等内容的培训上有欠缺。

(一)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全过程,以公开不断消除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消防违法行为。紧盯“高低大化”、“老幼古标”、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和群租房、老旧小区、“三合一”等重点区域场所,深入开展电气火灾、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系列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严格“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提高回应实效。针对消防队伍转制特殊时期政策出台密集、社会关注度高的形势,成立支队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宣传舆论工作领导小组,将消防宣传舆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三)层级压实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建立“有火必鉴、逢火必查”工作机制,针对部分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全区通报、定向过函、定点调度等方式,第一时间通报火灾事故、剖析事故教训、部署针对性排查行动,同时提请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起到了“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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