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26.2178 | 26.2178 | 其他服务 | 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新立街道办事处新立街一级道路扫保服务,包括津塘公路Ⅲ段(合兴路至中河桥)、先锋东路(外环线至一经路段)、外环线辅路(东丽游泳馆至海河大堤)、福山南路、民族路、东丽宾馆东侧路等,对上述道路人行便道清扫、洗路、沿线果皮箱垃圾转运并擦拭箱体等环卫项目进行作业。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2包 | 否 | 9.2471 | 9.2471 | 其他服务 | 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新立街道办事处新立示范镇道路扫保服务,包括紫英路、新祥路、新富路、新裕路、丽秀道、丽锦道、新泽路、航双路、富安路、丰安路、丽锦道延长线、驯海南路等,对上述道路清扫保洁、沿线果皮箱垃圾转运并擦拭箱体等环卫项目进行作业。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3包 | 否 | 33.1849 | 33.1849 | 其他服务 | 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新立街道办事处辖区道路扫保、村庄环境整理服务,包括驯海路及驯海路与津滨高速交口两侧、智达道、智通道、旌智道、运智道、日新路、新明路、新桂路、新英路、富安路(北)、金鑫园路、幸福路(富安路至驯海路)等14条建成道路以及张贵庄村老村台区域、新立村内部分道路,对上述道路清扫保洁、沿线果皮箱垃圾转运并擦拭箱体等环卫项目进行作业。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三)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到 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6号 联系方式:022-24993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022-88391127-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薇 电 话:022-88391127-810
附件:项目需求书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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