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评估确定、年度审核、调整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的指标测算、预算分配、调剂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
(四)负责辖区医疗保障领域参保扩面工作。
(五)负责区属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综合管理工作,推动区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医药机构和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医保政策。
(七)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医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3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00.69万元。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635.89万元。
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5635.8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052.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款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5.08万元,占0.09%;一般公共预算5630.81万元,占99.91%;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5635.8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052.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款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5.34万元,占5.95%;项目支出5300.55万元,占94.0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635.8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052.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款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3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5.08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35.8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052.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款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5.89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5.08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5.8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052.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款增加。
(二)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5600.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18.33万元,行政运行281.80万元,医疗救助等项目支出5300.56万元。
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5.3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3.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款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3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经费。
2023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84万元,包括办公费5.87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37万元,差旅费0.15万元,福利费1.1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培训费0.17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2.57万元,其他交通费9.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项目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01中央直达—津财社指【2022】147号项目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金额194.55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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