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便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17: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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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便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号楼B座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3(ZBP)362-1113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便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便携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5.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6.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号楼B座9层)

方式:a. 现场领取:(1)供应商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获取磋商文件(或以邮件形式发送);(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b. 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账号:2050043638000187),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HGJ23(ZBP)362-1113 标书款+单位名称”。(2)标书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3)邮件主题为:FHGJ23(ZBP)362-1113 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号楼B座9层)评标室三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号楼B座9层)评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0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2-84957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号楼B座9层            

联系方式:王敬,022-2373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敬

电 话:  022-2373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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