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
分管医保服务中心。
1.协助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分管纪检工作。
2.协助局长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3.负责辖区医疗保障领域参保扩面工作,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和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医保政策。
5.负责本辖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核定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等工作和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执法安全。
7.负责推动区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三医联动”改革工作。
8.负责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辖区医保分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统筹本辖区医疗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救助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配合完成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