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文件、规划和标准。
(二)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督查、评估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收集分析本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驻我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协调发布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同区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政府粮食办公室)、区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七)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内设4个职能科室和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辖无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242,422.2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7,526.26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大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067,438.13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07,001.27元,主要原因是:大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66,971.02元,占100.00%;其他收入467.11元,占0.00%;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109,284.52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31,497.48元,主要原因是:大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740,632.35元,占90.94%;项目支出1,368,652.17元,占9.06%;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238,693.68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8,032.42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大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109,284.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30,280.55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大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09,284.5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5,657.60元,占8.64%;卫生健康支出675,675.43元,占4.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127,951.49元,占86.89%;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704,357.34元,支出决算为15,109,284.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4%。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4,500.00元,支出决算为870,43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因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社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有变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7,200.00元,支出决算为435,21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因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社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有变化。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13,200.00元,支出决算为566,87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因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社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有变化。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08,804.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因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社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有变化。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048,8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59,299.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年初预算有变化。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年初预算为261,5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节约使用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33,800.00元,支出决算为205,631.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节约使用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728,500.00元,支出决算为960,020.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节约使用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9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新增“2023年物业服务管理费”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3,740,632.35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18,320.28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津贴补贴实施办法》,我单位自2022年5月起补发应急管理岗位津贴和应急值班补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12,472,759.6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67,872.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1,400.00元,支出决算67,738.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3,662.00元,完成预算的66.80%;较上年增加57,738.00元,增长57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1,400.00元,支出决算67,738.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3,662.00元,完成预算的66.80%;较上年增加57,738.00元,增长57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1,400.00元,支出决算67,738.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3,662.00元,完成预算的66.80%;较上年增加57,738.00元,增长57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增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67,872.74元,比2022年减少97,246.36元,降低7.12%。主要原因是:大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节约使用经费。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8,30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8,30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8,30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8,30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已对1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368652.17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本级)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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