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0:21      来源: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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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我区加快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高质量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政府开放周”活动、政策解读发布等并将其制度化,规范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2022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9件,政府会议信息25条,疫情防控信息499条各单位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307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0460条,其中公开专项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信息145条,更新机构职能和设置及领导信息12条,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293条、202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329条;专栏专题维护17个,新开设3个,发布解读信息49条,政民互动频道共收到留言2610条,年度内办结2603条,公开1678条,发布征集调查事项34期,开展在线访谈37期;及时落实转发任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意见;持续做好向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场所移交纸质版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全年累计向上述三场所移交政府公开信息53件

(二)高标准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年度通报制度,由分管副区长对上一年度复议被纠错/诉讼败诉的单位进行约谈,开展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甄选典型案例,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一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例被市政府办公厅采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并成功入选国办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0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另有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高效率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继续对历史上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和清理,对因阶段性工作已完成、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上级文件新规定和超过有效期限的1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并及时在网站对应页面上进行标注。在集约化建设改造基础上,继续对网站有关栏目历史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引用,清理冗余信息。

(四)高水平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围绕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事项,动态调整区级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专题专栏,助力区内市场主体及时知晓政策、享受线上直通直连服务。充分运用区级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二是强化域名规范管理,完成区政府网站IPv6支持度提升改造、IPv6双栈备案和https数字安全证书升级改造。开展网站系统年度等级保护测评,参加“护网2022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习”,与区政府网站平台、运维技术、网信、网安、网络运营商等部门紧密联系,做好网站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风险排查,逐项确认问题,通过设置网络安全防护策略,加强网络访问控制和边界防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统筹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序列政务新媒体矩阵信息发布、联动推送。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审核信息内容,发现错情及时修改或督促妥善处理。一年来通过“东丽发布”发布政务微博244条,粉丝数量达到165898人。进一步强化全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开设5个账号,注销6账号,并按章登记备案,目前在册账号96个。

(五)高强度提升监督保障质效。区政府办公室积极发挥职责作用,加强牵头引领,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通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细走实。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协调区绩考办进一步提高街道园区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对考核指标、分值进行优化完善。各部门街道园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全区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强大工作合力。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街道园区根据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动态修订公开指南,并标注修订时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9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9

21

0

0

0

0

1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1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0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0

5

0

0

0

0

9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

2

0

0

0

0

1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3.其他

18

2

0

0

0

0

20

(七)总计

174

19

0

0

0

0

1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2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9

0

0

0

19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平衡。二是有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业务工作还未全覆盖,有的部门政策解读形式还较为单一。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中仍存在对《条例》理解不到位、答复时适用条款不精确等问题,给我办带来了一定的败诉风险。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就业、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同时及时向主动公开场所报送纸质版文件,利用多种媒介进行公开,确保群众在门户网站“查得到”、在手机新媒体“刷得到”、在公开场所“翻得到”,努力为公众搭建高效便捷多样的公开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扩展试点领域,建立公开台账,鼓励各部门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丰富解读内容。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利用各类平台积极主动学习各省市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和有关法院判例,同区政府法律顾问保持密切联系,不断沟通交流,加深对《条例》法律含义的理解,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同时,答复书内容请法律顾问严格审核把关,规避败诉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及时提醒告知个别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我办全年已处理的信息公开件共发出5份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通知书,其中1份收到申请人缴款,共计240元;其余4份未收到缴费,申请人放弃申请。

第三部分表中“(六)其他处理 3.其他”中的数据主要汇总了申请多项内容均未公开且《条例》适用条款有多项、申请人自动撤销申请、要求其“一事一申请”等表格中所列项目未涵盖的办理结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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