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文件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六)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维修管理。
(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
(九)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十)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有关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三)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
(十四)按照区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城乡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和改革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各类违规行为。
(十六)负责住房和建设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房屋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查,统计分析,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
(十七)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十八)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负责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单位
2.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3.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15,640,386.8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0,876,223.73元,增长201.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3,857,393.90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09,543,897.2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053,485.65元,占35.7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421,850.59元,占63.86%;其他收入1,382,057.66元,占0.44%;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4,269,362.03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11,189,151.8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108,435.11元,占9.90%;项目支出283,160,926.92元,占90.10%;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12,475,336.24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0,965,658.93元,增长207.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2,051,268.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65%,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0,984,877.72元,增长10.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51,268.0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6,119.00元,占2.45%;卫生健康支出1,378,133.21元,占1.23%;城乡社区支出58,738,597.80元,占52.42%;住房保障支出49,188,418.02元,占43.9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969,446.13元,支出决算为112,051,268.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70,8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4,13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动和在职人员退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5,400.00元,支出决算为931,983.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动和在职人员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64,900.00元,支出决算为416,960.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动和在职人员退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88,100.00元,支出决算为881,153.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系数部分减少0.5%;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8,5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19.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动和在职人员退休;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661,300.00元,支出决算为9,096,991.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动和在职人员退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23,7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70,581.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002,6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80,076.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类款项部分项目资金未启动;
9.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6,059,100.00元,支出决算为16,090,947.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入;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3,243,52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1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944,89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目剩余资金未到拨付时间节点。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9,312,191.70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78,129.4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入。其中:
人员经费26,256,247.6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55,944.0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200,421,850.59元,支出200,421,850.5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9,978,563.59元,增长45,112.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5,600.00元,支出决算47,799.28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7,800.72元,完成预算的85.97%;较上年增加4,199.28元,增长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生公务用车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与上年对比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5,600.00元,支出决算47,799.2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800.72元,完成预算的85.97%;较上年增加4,199.28元,增长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生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5,600.00元,支出决算47,799.2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800.72元,完成预算的85.97%;较上年增加4,199.28元,增长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公务用车运行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与上年对比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与上年对比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95,197.93元,比2022年减少101,414.75元,降低7.26%。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厉行节约。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45,6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5,6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5,6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共有车辆12辆,其中: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7辆一般公务用车和5辆多功能抑尘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已对3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83,160,926.92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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