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华科工贸履带浸漆生产线扩建项目 |
天津市华科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金桥产业园区凯达道4号 |
中环博润(天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华科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5日,选址位于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金桥产业园区凯达道4号,厂区经纬度为东经117°24′35.298″,北纬39°6′18.108″,全厂占地面积5739.3m2,建筑面积为3345.84m2,主要包括2座生产车间及1座办公楼。 天津市华科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工艺主要为喷漆、自然晾干,为满足客户对产品要求,该公司现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华科工贸履带浸漆生产线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在现有履带喷漆表面处理的基础上,购置浸漆槽、叉车、电葫芦等设备设施将喷漆工艺改扩建为履带浸漆、补漆工艺,同时将油性漆改为水性漆;浸漆后补漆工序依托现有工程喷漆房; 为满足履带浸漆、补漆、晾干废气治理需求,对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进行改造:更换活性炭箱、增加活性炭填充量; 项目改扩建实施后,实现年浸漆履带12000条的加工能力。 |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履带表面处理过程中调漆、浸漆、补漆、晾干过程会产生G1有机废气和G2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95%,收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浸漆房2内的履带沥干余漆后再使用叉车将履带转运至晾干房2,浸漆房1内的履带浸漆及晾干均位于浸漆房1内,喷漆房补漆后再使用叉车将履带转运至晾干房1。本项目浸漆房2与晾干房2之间、喷漆房与晾干房1均通过门相互联通,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配套排风风机风量为32000m3/h,考虑到车间内履带表面处理中工件转移过程,各独立房间开关门时,有少量(5%)的有机废气散逸,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浸漆生产线实施后排气筒P1 TRVOC、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P1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面源为生产车间2,根据AERSCREEN估算结果可知,由上表预测结果可见,本项目四侧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本项目改扩建工程实施后新增主要噪声源为电动葫芦、喷枪及改造后的有机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噪声值在60-85dB(A),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装置,经预测,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其他废物、危险废物。 其他废物主要为废水性漆漆桶、废沾染物(含水性漆)、废水性漆漆渣,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依托厂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存储,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水帘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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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2024.11.2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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