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丽区城管委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743211/2022-00001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城管委办〔2022〕8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丽区城管委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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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执法支队及下属事业单位

《东丽区城管委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业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并经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丽区城管委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266


附件

东丽区城管委202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局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津安办〔202212号)和《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东丽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津丽安委办〔20228)要求,为组织做好2022我委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并将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及市、安委会印发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15条措施的通知》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6学习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推动向支部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自觉向委领导班子看齐将理论学习中心学习内容扩大至每一位干部职工,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开展期间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应至少报送1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二)深化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贯彻。要严格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15条措施的通知》(津丽安委会〔20227号)各项要求要结合领导干部讲安全活动,开展一次专题宣讲或专题党课,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带动科级以上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制定行业内“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成立督导组督促企业制定方案,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全区落地生根。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活动和“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分管行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活动期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活动和识技能培训

(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传统媒体以及政务新媒体,结合市安委办、市消安办、市公用局及区安委办上半年印发的各类通报、警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法律条文适用条件,加大安法宣传力度。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企业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并进一步研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五)组织安全生产“经验推广+警示教育”主题活动。6月至12月底,全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注重总结凝练先进管理经验,要督促各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推广岗位安全制度标准化流程,形成交流图文、短视频、安全提醒温馨标识等具有显著行业特色的经验成果,辐射带动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同时,各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对近年来本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组织观看专题警示片,开设典型事故专题展、违法案例曝光栏,加强分类警示教育,反思存在问题,汲取事故教训。

(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案例曝光专项行动。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深化本部门涉及的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燃气安全集中治理,以及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严查化工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要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主动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安委办报送典型案例,集中曝光突出问题,第一时间落实“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举报事件,进一步鼓励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线上接力活动,启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616日前后,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结合我区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要广泛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结合部门、行业实际,创造性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八)统筹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拓展五进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打造一批五进示范品牌。各科室要加强部门协作,针对分管行业内突出的安全问题,主动联合各街道(园区)、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等单位,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确保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企业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示范引领作用,在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安全体验、知识宣传等活动。

(九)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区安委办统一部署及委工作实际,积极转载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你的安全我牵挂应急科普原创作品展播活动。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同时用好道路提示牌和布标等,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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