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湖街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东丽湖街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02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东丽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丽安委会〔2023〕4号)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东丽湖街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街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市及我区50条具体措施,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领导责任,聚焦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督导和监管,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街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7项职责,推动企业员工从上至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自主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水平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严抓不放,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全街上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企业的主要任务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街道从属地责任的角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所有其他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都要参加会议,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员传达学习。还要组织专题安全会议,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市、区50条具体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据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经常性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每月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追责制度。
3.组织对外包外租、分包转包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分包转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坚决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外包外租、分包转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和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5.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督促本企业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的劳动保障权益,将接受本企业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纳入本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加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季度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街道层面的主要任务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及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1.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街道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制定更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专题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市及我区50条具体措施,并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部署。全街党政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暗查暗访,全面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供坚强领导保障。
2.层层做好专项行动部署动员。街道要组织召开全街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启动全街排查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区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于烟花爆竹、工贸、消防、房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国家层面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结合区级主管部门在现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充实、细化本次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对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按照相应区级主管部门结合典型事故和实际情况,确定排查整治的重点检查事项进行补充和完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人员密集领域
负责领导:周建鹏
负责部门:财政经济办公室
排查整治内容:对区域内华侨城欢乐谷、恒大世博中心酒店、国网客服中心北方分中心、天津市东信国际花卉有限公司和水理汤泉度假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不规范及消防安全责任和制度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二)景区景点领域
负责领导:贾化生、刘广伟、李丰福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
配合部门:公共服务办、文旅产业发展科
排查整治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辖区内东湖风景区、恒大世博中心酒店、华侨城欢乐谷、天津市东信国际花卉有限公司等区域及单位在市、区、街道层面组织开展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排查活动期间场地、设备、用电、应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三)建筑施工领域
负责领导:贾化生、徐彬
负责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 工程建设科
排查整治内容:重点整治辖区内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承包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非法挂靠行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极端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问题;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工程重点安全隐患。全面组织开展城市燃气、供电、供水、通讯、污水处理、垃圾转运等单位及自建项目的安全检查排查,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及场、站、点安全巡查与维护,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各个系统每个环节安全运行。
(四)燃气安全领域
负责领导:贾化生、刘广伟、刘永强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
配合部门:公共安全办、综合执法大队
排查整治内容:严格落实《东丽湖街道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突出对燃气使用单位和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报警器安装,居民小区燃气设施安全,燃气工程安全,燃气灶具等燃气源头安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清单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排查全覆盖、台账记录全覆盖,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清零”。
(五)居民住宅领域
负责领导:贾化生
负责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
排查整治内容:对辖区内居民住宅领域特别是高层建筑,督促居委会、物业公司落实责任,重点整治未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安全问题。严厉打击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电焊、动火作业、电动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充电、消防通道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损坏、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演练不深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巡查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教育培训领域
负责领导:刘广伟
负责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
排查整治内容:对区域内学校、幼儿园(托幼点)、教育培训、医疗机构、养老领域的安全检查排查,重点开展对学生(幼儿)各类安全教育和校内、园内消防设施设备运行、配置及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用火用电安全防范措施及食堂、宿舍安全状况等安全隐患治理,防止发生火灾、中毒、爆炸等安全事故。
(七)湖区河道领域
负责领导:贾化生
负责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
排查整治内容:强化对湖区河道范围的日常巡查检查,加强安全防范,预防火灾险情发生,对区域内所属湖区、河道区域安全检查巡查,重点开展对水闸、泵站设备设施机械故障及自然艺苑区、两湖区域火灾险情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杜绝触电、火灾及淹溺等安全事故。特别要做好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强化方案和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抓好应急队伍建设,锤炼意志,提高技能,确保战斗力。同时对辖区养鱼池的属地划分进行核查,属于街道范畴的,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重点对养鱼池管理人员居住场所用电、用火安全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八)自有载体领域
负责领导:张杰
负责部门:资产运营科
排查整治内容:负责系统内自有载体企业的安全检查排查,重点对矿泉水厂、景湖科技园、北大资源和天骥智谷商业楼宇等区域物业、生产经营科研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巡检记录、安全隐患整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应急演练及电梯运行等情况开展检查,严加防范和遏制消防火灾事故。
(九)商业经营领域
负责领导:刘永强、陈长柱
负责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排查整治内容:对区域内的小企业、小作坊、“三合一”及社区民宿等场所的安全检查排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私拉电线、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损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消防安全隐患及燃气使用单位和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报警器安装使用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十)环境治理领域
负责领导:刘永强、陈长柱
负责部门:综合治理中心
排查整治内容:负责辖区内道路扫保、公厕和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等领域的安全检查排查,重点开展服务企业员工宿舍、食堂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车辆运输等部位和全过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车辆安全、人员安全、运营安全。
(十一)其它企业领域
负责领导:周建鹏、刘广伟、刘永强
牵头部门:财政经济办
配合部门:公共安全办、综合执法大队
排查整治内容:负责万科里商业中心、仓储物流企业和快递站点及除辖区重点企业、自持企业及商业场所以外的科技研发和纸面办公等领域的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办公场所和经营场地的用火用电和消防安全状况的检查巡查,全面摸排,严厉整治,保证安全。
(十二)行政办公领域
负责领导:周建鹏
负责部门:综合保障科
排查整治内容:重点加强对天安智慧港、能源楼及恒大美娟道等办公区域室内消火栓、火灾报警、灭火器材、办公用电等情况的安全排查,确保用电安全、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十三)国有企业领域
负责领导:张馨
负责单位:能源公司
排查整治内容:重点加强对能源公司各供热站点及办公区域的消防、特种设备、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安全情况开展自查和巡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平稳运行。
其它科室和社区居委会要全力支持配合,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宣讲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将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措施及安全常识带到工作一线,及时关心关切企业员工和社区居民对安全的关注,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目标,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5月27日前,召开全街动员部署会议,系统内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下属企业负责人及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会前公共安全办在街道主要领导研究讨论后,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会上所有参会人员共同学习,在全街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
(二)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6月)。企业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三)区街互动和监督检查(2023年7月至11月)。区级各有关主管部门会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也要积极配合区级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遇到专业疑难问题,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需求帮助,解决问题。从始至终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全面检查排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必要时可启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正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防范,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切实把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安排落到实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为实施“东丽区十项三年行动计划”保驾护航。
(二)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安委会要建立月协调推动机制,从6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召开例会,总结分析前期工作情况和问题,部署下一步相关工作,如遇重大问题立即召开推动会予以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要同时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台账,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强化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公共安全办牵头,街道其他部门、社区居委会做好配合,要精心组织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活动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依托12350和12345举报热线和区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电话(84375872),鼓励“内部吹哨人”和社会举报,查实视情给予奖励。
(四)落实支撑保障。街道层面要建立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深入企业加强督导检查;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要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各方面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要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检查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6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报送至东丽湖系统安全工作群,并将阶段工作情况、工作总结分别于2023年8月1日前、2023年12月1日前报送东丽湖系统安全工作群。由公共安全办负责汇总,上报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东丽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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