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湖街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
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东丽区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要求,严格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为有效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我街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保障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东丽湖街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密防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街道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作为街道党工委宣传工作重点,持续在多彩东丽湖公众号上推送各类安全警示提示及安全常识。同时将安全生产作为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党建办、公共安全办分工负责)
二、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街道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并组织专题会议部署落实,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指导。街安委会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公共安全办牵头,系统内其他部门、下属国有公司、社区居委会分工负责)
三、加强重点人员安全教培。按照国家及我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高危行业与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要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系统内各部门分工负责)
四、推动属地安全责任落实。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落实到位。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农贸市场”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推动系统内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参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系统内各部门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修订完善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文件,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和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落实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体育(场)馆、交通、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用好“12345”市民热线和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必要时可邀请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指导,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系统内各部门分工负责)
六、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违规电气焊施工作业、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等高风险问题,紧盯仓储物流、快递站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养老院、医院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火灾防范工作。(系统内各部门分工负责)
七、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城镇燃气信息化建设。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强化临街商铺用户安全检查巡查,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公共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公共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排污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和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防范施工外力破坏燃气等地下管线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八个一律”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参建单位落实“六方主体责任”。(公共管理办、工程建设科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强化工贸等行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十项禁令”,推行班前班后安全会制度,持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公共安全办负责)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为,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公共管理办、财政经济办负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严防校园拥挤踩踏。(公共服务办负责)
十、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推广运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现场检查和执法力度。时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整治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禁止携带电动车或者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系统内其它部门也要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在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内加大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力度,严厉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系统内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公共安全办牵头,系统内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系统内相关职能部门应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行业安全形势,运用检查、通报、约谈、教育培训等方式开展行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系统内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严格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政府购买安全生产辅助检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津丽安委办〔2020〕18号)工作要求,努力提升街道安全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全面保障东丽湖区域经济社会安全稳定,持续聘请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全面促进我街道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帮扶”活动,围绕重点监管对象、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把脉会诊,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区应急管理局要求,对有限空间作业区域等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公共安全办牵头,系统内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系统内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全街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在条件具备时,积极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持续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系统内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结合实际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目标举措。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网信办、公共安全办、工会、团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系统内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东丽湖街2024年安全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工作计划于2024年3月27日前报送公共安全办,并于6月1日前和12月1日前报送半年度和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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