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发展改革委 东丽区农业农村委东丽区商务局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东丽区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东丽区发展改革委 东丽区农业农村委
东丽区商务局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东丽区反食品浪费
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动全区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各项工作,按照《天津市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要求,我们编制了《东丽区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6月28日
东丽区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东丽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一)加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管理。按照市级餐饮业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区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对照市级文件,出台东丽区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行为规范,发出行业倡议,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分餐制服务。(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小份菜”“小份饭”等服务,在菜单或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展示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餐饮行业供餐管理,加强对旅行社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培训,引导游客文明用餐,合理安排团队用餐。(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公务活动用餐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按照健康、节约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实行自助餐,引导机关干部带头践行“光盘”行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区国资委、机关工委、各街道园区按职责落实)单位食堂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推行荤素搭配、少油少盐等健康饮食方式;鼓励采取预约用餐、按量配餐、小份供餐、按需补餐等方式,科学采购和使用食材。抓好机关食堂用餐节约,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开展单位食堂检查,纠正浪费行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工委各单位参与)
(三)建立健全学校餐饮节约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大力培育校园文化、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区教育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强化学校就餐现场管理,加大就餐检查力度,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加强家校合作,强化家庭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良好饮食习惯。广泛开展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粮食节约实践教育活动。(区教育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四)减少家庭和个人食品浪费。加强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倡导营养均衡、科学文明的饮食习惯,鼓励家庭科学制定膳食计划,按需采买食品,充分利用食材。提倡采用小分量、多样化、营养搭配的烹饪方式。倡导家庭用餐采用分餐、公勺、公筷等方式。(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五)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食品、餐饮等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行业自律规范,宣传、普及防止食品浪费知识,推广先进典型,引导会员企业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优化产品设计,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链条推进粮食节约减损
(六)加强农业生产环节节约减损。减少田间地头收获损耗。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保障高质量良种供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研究制定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加强耕作层保护。开展耕地卫片监督工作,加强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测。(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规资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参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推广机收作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机收环节的节粮减损措施。(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七)加强粮食储存环节节约减损。提升仓储设施水平。改善粮食产后烘干条件。有序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实施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提高仓房的气密性、隔热性,满足“优粮优储”需求。(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申报,推进仓储设施节约减损。(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健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户科学储粮。(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八)加强粮食运输环节节约减损。完善粮食运输基础设施,加强粮食专业化装卸车点、筒仓等基础设施建设。(区运管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提升粮食运输装备水平,推广先进适用的粮食运输专业设备、装卸机械和回收设备。(区运管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优化粮食物流运输组织,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实现公铁水多式联运和装卸方式的无缝衔接。引导粮食物流网络货运企业平台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区运管局、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粮食加工环节节约减损。加强粮食资源综合利用,有效利用米糠、麸皮、胚芽、油料粕、薯渣薯液等粮油加工副产物,生产食用产品、功能物质及工业制品。(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食品合理利用。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食品。(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临期食品销售体系,优化食品标识制度,指导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做特别标识或者集中陈列出售。(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厨余垃圾收集、投放、运输、处理体系,做好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探索推进餐桌剩余食物饲料化利用,推动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林业生产中应用,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规资分局、区财政局等参与)
三、加快构建支撑体系
(十一)加快构建标准支撑体系。按照市级节粮减损的粮食全产业链标准,落实促进粮食节约行业标准。(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市级绿色餐厅评定标准,引导餐饮行业绿色发展。(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市级行业协会全链条减损降耗的团体标准,对企业进行严格约束。(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超标、污染、低质的落后加工产能淘汰,鼓励粮食产品包装印刷“节约粮食”字样。(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构建科技支撑体系。构建技术研发体系和成果推广体系,加强对区内粮食相关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支持粮食相关科技型企业积极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天津市雏鹰、瞪羚、领军(培育)企业认定评价。支持相关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引导推荐区内科技企业申报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加工、厨余垃圾处理与相关装备研制等方面项目,参与开展技术攻关。将食品相关技术攻关及装备制造纳入区级产学研科技项目立项支持领域,鼓励区内从事食品相关企业开展科研攻关,研发食品保鲜技术,开发保鲜设备,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参与)
(十三)加快完善调查评估机制。按照市文件精神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对餐饮浪费情况进行监测,加强分析评估。督促餐饮行业协会每年向社会公布有关反餐饮浪费情况及监测评估结果。(区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学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单位食堂的食品浪费监测评估,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区教育局、区国资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四、加强组织实施
(十四)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级文件总要求,建立以区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财政、规划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国资、统计、机关事务、气象等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各成员单位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及本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持续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每年2月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建立本部门工作台账;加强对本领域反食品浪费与节粮减损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每年11月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完善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每季度报送。(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市级文件,开展节粮减损文明创建,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中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粮食节约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开展节粮减损志愿服务。(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住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国资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移风易俗,营造勤俭节约社会氛围。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丧,鼓励城乡居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节粮宣传引导。深入宣传阐释节粮减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普及节粮减损技术和相关知识。(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对粮食浪费行为进行曝光。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暴饮暴食等浪费行为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深化反食品浪费和粮食节约减损公益宣传。(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参与)
(十六)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查处未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严重浪费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反食品浪费作为重点列入星级饭店、A级景区和旅行社的明查暗访检查项目。(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餐饮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情况的监督。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引导消费者适度点餐,减少粮食浪费。督促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避免食品污染造成浪费。(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媒体、消费者等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服务热线等方式反映举报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浪费行为,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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