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国资委关于调整《东丽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79729982X2/2023-00003
  • 发 布 机 构 :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国资〔2022〕61号
  • 主 题 分 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有资产监管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东丽区国资委关于调整《东丽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

字号:
    

各区管企业、各企业主管部门: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国资监管制度修改情况,区国资委决定对津丽国资〔202113号文件印发的《东丽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已经区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在《东丽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审核、核准、事前备案事项中增加12法人治理结构13选人用人两项内容,具体包括12.1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变更13.1区管企业高层(参照科级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

附件:《东丽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目录》(调整)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112

    (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84376951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目录(调整)

(审核、核准、事前备案事项)

序号

主要权责

权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发展战略管理

1.1

发展战略规划审核

1

2

主营业务管理

2.1

主营业务核准

2

3

投资管理

3.1

区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备案

3

4

改制重组管理

4.1

增减注册资本审核

4

4.2

区管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5

4.3

区管企业改制

6




5

一般产权管理

5.1

转让所持国有产权审核

7

5.2

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事前备案

8

5.3

无偿划转所持国有股权审核

9

5.4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事前备案

10

5.5

企业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核准

11



5.6

企业资产转让项目备案

12


6

改组剥离管理

6.1

企业解散清算审核

13

6.2

区管企业破产审核

14



7

经营业绩考核和负责人

薪酬管理

7.1

区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水平核定

15

7.2

区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审核

16

8

担保管理

8.1

对外担保核准

17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9.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建议草案与执行

18

10

捐赠管理

10.1

对外捐赠审核

19

11

章程管理

11.1

区管企业章程审批

20

12

法人治理结构

12.1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变更


13

选人用人

13.1

区管企业高层(参照科级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


法人治理结构事项信息表

序号

1.112.1

名称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变更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指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动监管企业董事会配齐建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方案。

实施机构

区国资委综合科

权责边界

综合科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1.区管企业报送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人员组成、变更情况的备案表;

2.对企业报送的备案表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

3.提交党委会审议;

4.审议通过后予以备案。




运行要件

1.《东丽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审核(备案)表》;

2.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党委(党工委、党组)、董事会相关决策文件;

3.其他相关材料。



责任事项

1.受理备案;

2.审核备案;

3.告知备案结果。

监督方式

[email protected]84376951

  选人用人事项信息表

序号

13.1

名称

区管企业高层(参照科级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



法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国资监管企业、事业单位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机构

区国资委综合科、党政办公室

权责边界

综合科和党政办公室共同审核把关相关材料




运行流程

1.企业提交关于选拔任用或市场化选聘的方案;

2.对企业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

3.提交党委会审议;

4.审议通过后予以备案。




运行要件

1.《东丽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审核(备案)表》;

2.关于选拔任用或市场化选聘的方案;

3.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党委(党工委、党组)、董事会相关决策文件;

4.其他相关材料。



责任事项

1.受理备案;

2.审核备案;

3.告知备案结果。



监督方式

[email protected]  84376951(综合科)

[email protected]  84376649(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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