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
东丽经开区安委会关于印发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东丽经开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施工项目:
现将《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9日
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高效推动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东丽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东丽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东丽经开区管委会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有效提升;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东丽经开区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东丽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其他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科负责同志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贯行动
1.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促学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出示范;党建引领,组织干部职工、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抓手和实际成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要点,部署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形成强大声势。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落实法规标准和责任体系建设提升行动
2.总结近年来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域实践经验,大力宣贯落实即将修订出台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条例规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标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3.全面规范东丽经开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4.督促指导东丽经开区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管理要求、风险提示直达末梢的传导机制,把压力和责任压实到每名管理人员、每个作业岗位、每位一线员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5.协助区级部门推动东丽经开区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配合应急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配合应急、教育部门分别开展仓储物流主要负责人和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配合住建部门开展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集中培训。结合东丽经开区实际,同步组织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特种作业、外委施工等风险领域安全教育培训。
(四)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6.总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经验做法,认真抓好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执行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重点检查事项,编制新制定、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7.建立完善东丽经开区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更新并落实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8.推动东丽经开区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充分借助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报送区级部门,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9.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应用培训,严格数据报送和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六)落实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0.按照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推动辖区企业落实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更新,按照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
11.深入推动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2.推动辖区企业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3.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4.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八)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5.积极推动、引导东丽经开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力争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九)落实安全生产精准帮扶专项行动
16.综合统筹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17.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帮扶”活动,围绕重点监管对象、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把脉会诊,宣传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企业自查自改自纠能力和员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十)落实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8.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播放消防、燃气安全等教育宣传片,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1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在东丽经开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栏,分批次集中曝光,形成“曝光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有力震慑。
20.深入推进公路建设“平安工程” “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加强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
四、进度安排
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2024年4月)。4月12日前,要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4月底前,召开由东丽经开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参加的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二)夯实基础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东丽经开区各部门全面梳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常态化督导推动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标准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以改善当前安全生产状况、推动高水平安全为目标,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动、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推进力度。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和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
(四)固本提升阶段(2026年1月—2026年12月)。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查漏补缺、形成闭环。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践经验,形成工作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
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推动工作纳入东丽经开区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跟进指导各项任务落实。
(二)细化落实措施。
东丽经开区安委会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分别对接区级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子方案的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台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推动落实东丽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实行工作情况季度报送机制,自2024年4月1日起,各部门要在每季度末25日前报送当季度工作情况,要在当年12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要在任务完成前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自评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报党工委审议后上报区安委办。
(三)强化安全投入。
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正向激励。
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充分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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