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8225XE/2022-00006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金融工作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金融规〔2022〕1号
  • 主 题 分 类 :金融\地方金融发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局;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 修改和废止依据:该文件已超过有效期

关于《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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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丽金融规〔20221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委、办、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19-2022年)》等文件要求,现对《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试行)》(津丽金融规〔20201号)第三条进行补充增加如下:

(三)上述企业通过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获得融资的,按照综合融资成本的80%给予补贴支持,单户企业最高补贴80万元。由东丽区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管理人按照要求,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办理融资补贴。

本通知未涉及的事项,仍按《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试行)》(津丽金融规〔20201号)的规定执行;本补充政策生效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1231日止。由东丽区金融工作局、财政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天津市东丽区金融工作局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局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20226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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