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部署,依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23〕63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局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有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更新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实现素质过硬;严密规范执法监督体系,严肃法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政治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真查实改,以强有力的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坚持整治为民。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让群众在专项整治中得到实惠,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监督、认同专项整治行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单,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整改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做到抓个案促规范,以整治促提升。
(四)坚持开门整治。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和征集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五)坚持见人见事。从严推动、从严监督、从严把关,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杜绝过关式整治、表面化追责、选择性整改,提高执纪问责的制度刚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整治实效。
(六)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要查纠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又要谋划长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三、整治问题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违法行为执法尺度不一,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建立领导机制(4月4日前)
1.局机关成立区运管局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局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协调推动组、宣传报道组。
2.执法支队成立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执法支队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协调推动组、宣传报道组、线索征集组。
(二)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要坚持“开门搞整治”,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不同渠道,公布执法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要全力推进本单位“刀刃向内”,聚焦整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对各类执法案卷进行深入排查,对行政执法工作“全面体检”,对行政执法问题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全面清缕,边查边改,祛疴治乱。要坚持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一体排查,做到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全面摸清问题底数。
对查纠出的问题、公开征集到的问题线索以及12345、12328服务热线等渠道收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对市交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征集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治措施、工作标准、完成时限、责任主体,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责任追究到位。自查自纠开展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报告中列明具体的事例、问题查纠的数量、追责问责和容错免责的具体情况,并附工作台账。执法支队将自查自纠专题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整理调整后于6月30日前报市级区级相关部门。
(三)开展队伍整顿(7月31日前)。执法支队要围绕解决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队伍作风整顿,全面摸排、清理、纠正执法队伍中的顽瘴痼疾,对于执法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精准问责,实现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要通过开展队伍整顿,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遏制违法乱象,防止群众反映强烈、有负面影响的执法事件发生。执法支队将执法队伍整顿工作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整理调整后于7月31日前报送市级区级相关部门。
(四)加强督促推动(8月31日前)。要加强专项整治督促推动,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局办公室对执法支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突出问题解决情况、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甚至是“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问题,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五)全面总结提升(9月30日前)。要认真起草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总结报告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整治成效、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对所有整治问题,要以报告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整改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也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总结报告中的领导重视、工作开展、整治成效、建章立制等情况要附佐证材料。总结报告应附不少于5个典型案例(2个正面案例,3个负面案例)。开展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情况要在报告中明确体现,并编制工作台账。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于9月25日前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送市级区级相关部门。
(六)强化建章立制(长效推进)。要深刻反思突出问题中暴露出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重打击、轻保障、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提出长效治本措施。建立完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中发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需完善的,要及时提出清理、修改意见建议。工作中发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需完善的,局办公室可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清理、修改意见建议,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事关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安排,精心谋划、高标准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推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对照专项整治不同阶段的工作安排,细化具体工作举措,严格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队伍整顿、案卷评查、督促推动和执法监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整治工作、亲自过问整治进展、亲自协调整治难题、亲自督办重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规范到位不放过、不整治提升不放过。
(三)扎实推进落实,突出整治成效。要强化责任担当,杜绝虚假整治、敷衍整治。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有效提升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要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整治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既要严格依规依纪责任追究,又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执纪问责“打折扣”“搞变通”。
(四)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要立足问题怎么改、整治后的效果怎么样、群众满意不满意等,围绕通过狠抓整治,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切的突出问题,谋划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要严格围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报道,杜绝用日常法治工作宣传、普法宣传替代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在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宣传平台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向人民群众汇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举措,展示取得的成绩,提升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的切实感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通过专项整治带来的变化、取得的成效、获得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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