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东丽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946D/2022-00010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民发〔2022〕9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东丽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号:
    

津丽民发20229


各街道相关科室:

现将《2022年东丽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丽区民政局

2022516

(此件主动公开)



2022东丽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东丽区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党建引领民政事业发展,秉承“人民至上”理念,建机制、抓管理、强服务、出亮点上下功夫,在扎实办好惠民实事中践行为民宗旨,为东丽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崭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当好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强化使命担当,发扬优良传统,尤其是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有针对性地安排年轻干部参与重大任务,突出政治训练、党性锻炼,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政治历练,为东丽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贡献民政力量。

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区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专项事务的各领域、全过程。以党建为统领,把党建工作作为抓意识形态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增强兜底保障能力

(一)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印发《东丽区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措施〉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持续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责任科室:社救科

完成时限:1月印发文件,全年推动落实

(二)落实救助和福利制度。全面落实低保低收入和特困供养政策以及残疾人、儿童福利政策。发挥急难救助作用,对突发特殊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和“点球式”救助。加强分类动态管理,规范各项救助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

责任科室:社救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益创投等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责任科室:社救科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协议签署,下半年实施服务

(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加强覆盖全员的常态化政策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深入街道、社区,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服务,随时纠正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准确、充分、及时、有效的在基层落实,切实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责任科室:社救科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业务培训,全年持续开展业务指导和服务

(五)鼓励慈善力量、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引导慈善机构、志愿者服务团队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帮助就业、助学助困、医疗救助、慈善公益等帮扶活动,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力量救助有效衔接和优势互补。

责任科室:社救科、社区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快综合为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进助餐服务提标扩面。根据老年人用餐服务需求,在新立、金钟、军粮城等街道建设一级老人家食堂5家,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实现助餐量比去年翻一番。打造新立、金钟、张贵庄等中心城区示范型老人家食堂,树立标杆典型,推广经验模式,以点带面引领全区老年人助餐品质提升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新建老年日照中心4,新增养老床位150张。改革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在张贵庄街、新立街、金钟街试点推进嵌入式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医疗、养老、助残等服务协调发展,实现补齐硬件设施短板与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双突破。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探索“智慧”助老服务。建立“东丽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为独居、失独、失能等特殊老年人提供智能照护、服务呼叫、助餐助洁、探访关爱等特色服务,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开展“时间银行”志愿服务试点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11月底

(四)提升专业化水平。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成立养老服务专项基金。完善老年日照中心管理办法、补贴办法和助餐服务政策。通过校企合作引进专业人才,打造高素质养老人才队伍。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形式,培育引入优质企业开展居家社区机构服务。赋予社区网格员“养老顾问”职能,宣传普及养老助老政策,推介为老服务渠道。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11月底

(五)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更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年度考核文件,实行线上线下联合监督机制。采用“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开展养老机构(消防、燃气、房屋、用电)排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现场测评,实施行业监管,作为年终考核和拨款的重要依据。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持续深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

(一)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街道、社区做好社区居委会出缺人员补选。指导社区健全完善居民公约和居民自治章程,充分发挥居委会下属委员作用,优化完善居民参与及社区协商机制,创新协商形式,完善协商程序,丰富协商内容。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的原则,协助街道做好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调整。

责任科室:社区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指导街道用好、用足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创新服务群众项目,持续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发展。强化党群服务中心的管理使用,提升其政治引领、便民服务、议事协商、矛盾调处、文明铸造等功能。做好社区工作者培训教育重点加强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专业服务技能,改进工作方法。选树社区治理先进典型,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和最美社区工作者宣传工作。发挥东丽区社区治理“一居一品”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其他社区总结提炼社区工作法和社区协商案例并择优推广。

责任科室:社区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加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长效管理一个的原则,逐步将整治提升后的老旧小区纳入长效管理,通过规范管理模式、明确服务标准、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营造和谐宜居的老旧小区环境,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科室:社区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开展社区巡查、社区工作者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责任科室:社区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区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履职率,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区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整。

责任科室:社区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推进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建设。做好2022年社工站建设工作调研,指导街道结合社工站建设标准、目标、作用和街道民政工作重点,推进年度内实现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工作任务。强化已建成社工站督导、评估,开展街道社工站项目中期、末期评估工作。指导区、街道社工站发挥专业优势,运用专业方法开展服务,提升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责任科室:社区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落实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社区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兜底管理机制,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章程。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程序。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档案。

责任科室:社区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组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加强2021年度公益创投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评估,做好中期、末期项目评审。组织开展2022年度公益创投活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调处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等方面发挥优势作用。

责任科室:社区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六、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一)注重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将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抓实、抓好各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围绕“未爱同行,相伴成长”关爱服务品牌,创新完善关爱形式和内容,向保障儿童提供入户探访、个案跟踪、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普惠型服务。

责任科室:救助管理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持续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转介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加强部门一体联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快速发现报告处置网络,对于相关部门转介、护送进站的求助人员及时甄别、快速精准施救。持续开展“在站找家,让爱回家”救助寻亲专项行动,深化“5+1+N”寻亲法,加大寻亲找家力度,提升救助寻亲服务能力。

责任科室:救助管理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编制完成东丽区殡葬服务设施中长期规划并推进组织实施。配合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完成骨灰搬迁。促进殡葬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重点祭扫节日,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加强执法检查,严打制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为,严控不文明焚烧行为。做好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发放工作

责任科室:殡葬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流程,稳妥做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做好协议离婚适度干预、劝解工作。

责任科室:婚姻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一)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聚焦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组织、彩票销售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局机关及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

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各项举措,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受众群体。结合民政权责清单和工作职能,特别是对民政重点分管行业和领域,扎实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法律文书审核把关。继续充实民政执法队伍,加紧新申请执法证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民政干部法治素养。

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持续加强民政基础性工作。加强公文管理、保密、档案、建议提案、宣传信息、信访稳定、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查整治。强化民政财务审计、资产管理。抓好民政各项制度建设。系统研究民政政策法规,提升理论研究服务决策水平。

责任科室:综合办

完成时限: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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