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属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函 |
津丽民函〔2024〕1号
各业务主管单位、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管理部门、各街道相关部门、各区属社会组织: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津民函〔2024〕5号)和《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属社会团体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津民函〔2024〕4号)要求,制定了《2023年度东丽区区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指南》和《2023年度东丽区区属社会团体年检指南》,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附件:1.2023年度东丽区区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指南
2.2023年度东丽区区属社会团体年检指南
东丽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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