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农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安办函〔2022〕10号)及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函(农机管〔2022〕13号)有关部署,保持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农委安〔2021〕1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网格监管
一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织牢织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街、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推动街、村集体经济组织配齐配强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机安全协管员,积极推进“乡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推行“一站多能、一人多岗”,切实解决农村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缺位问题。
二、强化源头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一要规范登记行为,简化许可要件。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严禁违规发放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因购机发票丢失无法提供来历证明的农业机械,其所有人只需提交来历证明承诺书,即可办理注册登记。二要严格检验标准,落实防控措施。要严格检验标准和流程,坚决杜绝给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或拼装、改装的拖拉机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要主动靠前服务,采取各种形式送检下乡,提高拖拉机检验率。三要严把培训考试,加强事后监管。拓宽培训渠道,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检查。严格考试标准,规范考试程序,切实提高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和持证率。四要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农村公路、机耕道路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对于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点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治理措施,完善安全管理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
一要深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按照《天津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清零和禁行相结合,严查变型拖拉机违法上路行驶。二要集中开展拖拉机联合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田、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春耕”、“三夏”、“三秋”、岁末年初等重点农时季节和重要时间节点,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处置
一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和“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经常性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和广大农民群众懂法、守法自觉性和安全生产意识。二要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当发生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时,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较大以上事故按规定及时报告。
五、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跟踪问效
一要加强沟通联动。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安全形势、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要强化跟踪问效。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对口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变型拖拉机联合监管机制
2.东丽区农业农村委人员联络表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1
变型拖拉机联合监管机制
为彻底消除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进程,不断提高农业农村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联、部门联动、优势互补。按照《天津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公安交管局共同建立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畅通联络机制。为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保证沟通联络畅通,快速处置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安全管理现状,分析研究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共同做好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实施常态化联防联治。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控,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公安交管部门将变型拖拉机的路面动态管理纳入交管执法的日常工作,严查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
四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两部门要互通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拖拉机注册登记及变型拖拉机公告注销信息通报同级公安交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信息协查工作;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将农业机械事故发生情况、驾驶人的违法行为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
附件2
东丽区农业农村委人员联络表
单位(盖章):
姓名 |
单位 (部门) |
职务 |
级别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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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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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区公安交管部门人员联络表
单位(盖章):
姓名 |
单位 (部门) |
职务 |
级别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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