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关于印发《东丽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涉农街道、东丽湖街道有关部门:
按照市农委印发《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了《东丽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东丽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东丽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形势任务,全面落实和夯实基层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破解农机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按照市农委印发《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监管,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反馈、处置机制,形成关口前移、触角延伸、重心下沉的工作格局,切实构筑农机安全生产的严密防线,真正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全覆盖、全天候、无盲区。
二、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将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纳入乡村治理体系中,将我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农机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强化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置,狠抓责任落实,打通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实现监管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农机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遏制农机伤亡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我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抓实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机安全领导任副组长,执法队分管领导、各涉农街道和东丽湖街道分管农机安全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管理科,负责推动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四、网格划分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层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全面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农机安全责任进行内部分解,并按一定地域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覆盖全面、网格清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责任体系。按照这个监管模式,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以区农业农村委为主体建立1个“二级网格”;以各涉农街道和东丽湖街道为主体建立若干个“三级网格”,以各街道属地内经济组织为主体建立若干个“四级网格”。
五、职责任务
(一)二级网格职责(区农业农村委)
1.在区政府和市农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网格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划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
2.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人为本行业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网格内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为各自分管领域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各自职能范围具体责任人。
3.积极协调公安、交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充分发挥既有资源力量作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强化综合治理效能,合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努力实现“整体联动”。
4.贯彻执行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区农机安全生产,依规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证件的申领、考试、发证和换证等工作。
5.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各类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和上报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线索依法依规甄别处置,实行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制度,对整改内容要及时跟踪、逐项销号,实现隐患查治闭环管理,对本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6.开展农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网格化监管工作等内容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监管人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加强本区监管装备配置,提升农机驾驶员场地考试、农机检验信息化水平。
7.深入辖区内农机合作社,指导建立农机安全“四有”制度督促农机合作社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设立安全员、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8.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农机事故防范、事故处理和事故统计报送工作。
9.组织开展本区“平安农机”创建,积极推进安全监管措施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将农机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积分制、清单制范围,开展对本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目标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三级网格职责(各涉农街道及东丽湖街道)
1.在属地办事处和区农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责任区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区负责人为本级网格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
2.编制本责任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以辖区内各经济组织、农机合作社、设施园区为单位,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责任人、监管区域等。
3.贯彻执行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部署,协助区农委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等工作。
4.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各类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农机事故防范和信息报送工作。
5.做好“平安农机”创建,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措施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将农机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积分制、清单制范围。
(三)四级网格职责(经济组织)
1.各经济组织在属地办事处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落实1名农机安全协管员。
2.负责责任区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收集上报安全生产线索,协助上级督促开展农机安全检验和注册登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3.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和农机企业的普法宣传和日常安全提醒。
4.建立本网格单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台账。
5.劝阻、举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未检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农机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是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各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机安全管理网格化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明确任务,专人负责,并结合各责任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全面推进,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格。
(二)打破壁垒,攻克重点难点。各街道、各单位要根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农委安〔2021〕12号)要求,积极推进“乡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推行“一站多能、一人多岗”;把配齐各街道农机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工作重点,把设立各经济组织农机安全协管员作为破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难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三)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农机执法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合开展农村道路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做好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合力维护农业安全生产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四)强化宣传,注重典型引路。采取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好做法好经验的推广宣传报道力度。在工作指导上,及时总结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做法,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运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扎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拓面提质见行见效,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全面夯实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
附件:东丽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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