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关于印发《东丽区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东丽区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和企业服务保障,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制定了《东丽区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津丽人社局发〔2023〕3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2023年1月11日
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
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和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根据《天津市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津人社局函〔202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 援助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3月。
三、活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用工、培训、保险、劳动关系等全方位人社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四、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我区农村劳动力,因疫情滞留我区或主动留岗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皋兰县、临潭县、甘谷县、承德县(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帮扶对象。
(二)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残疾人、毕业一年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者、刑满释放和戒毒康复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等。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五、职责分工
(一)成立东丽区人力社保局春风行动企业服务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郝宝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小宏 副局长
谢 双 副局长
王 颖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
就业培训板块:就业培训科、职业介绍服务科、就业创业服务科、技能培训鉴定服务科
劳动关系板块:劳动关系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社会保险板块:社会保险科、养老保险服务科、失业保险服务科、工伤保险服务科、
人才服务板块:人才科、人才交流服务科
宣传板块:党建办
财务板块:办公室
工作职责:各业务科室、部门负责对以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面向各类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开展人社服务、政策宣传、就业摸排、精准对接、推出系列暖心举措。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问需求、送政策、送服务,向企业宣传明白纸和“想就业,找人社”政策包,给农民工送去温暖,收集问题、及时答复、当日办结。
党建办负责对接各类媒体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全区专项服务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
办公室负责对接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推进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直补快办”行动。
(二)成立东丽区春风行动困难人员帮扶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颖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就业培训科、职业介绍服务科、各街道负责劳动保障的部门
工作职责:结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日常工作和党员干部走基层送服务活动,推出系列暖心举措,对我区就业困难人员组织专场招聘会,搜集爱心岗位,一对一送岗等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局各科室、部门、各街道相关部门要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结合日常工作,服务企业,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二)信息共享,通力合作。建立工作台账,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各类问题,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及时转交、协调解决。
(三)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服务企业信息,各街道相关部门要深入挖掘就业帮扶典型案例,大力向各级媒体报送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东丽区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重点工作安排
2.区人社局春风行动服务企业安排表
3.春风行动服务工作台账
主办: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 版权所有© 承办: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