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关于发布《2021年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丽知〔2020〕3号)有关要求,依据2021年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了《2021年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19-2022年)》、《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1份(光盘方式)提交至:东丽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地址:东丽区先锋路3号402室,联系电话:022-24832799,022-24983113)。电子版材料应包括全部申请材料的PDF格式版本及项目申报书、工作方案的word格式版本,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同时通过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系统申报,网址:http://zscq.scjgj.tjdl.gov.cn/,根据系统指引提交材料。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包括主申报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除申报指南特别要求外,项目主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地址在天津市东丽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市、区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且符合《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2.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取消其以后3年知识产权资金项目的申请资格及被推荐资格,并纳入信用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四、立项拨付
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东丽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东丽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下达立项通知并拨付资金。
五、项目实施
1.获批立项项目承担单位与东丽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组织项目实施。
2.东丽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根据项目进度组织开展考核、验收。
3.项目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须严格遵守《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支持项目范围
(一)促进专利转移转化
1.项目任务
为进一步完善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围绕新一代汽车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东丽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开展专利转移转化促进工作,将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与区内企业进行供需对接,并开展专利收储运营,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转化,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具体包括:
(1)调研、梳理东丽区重点产业现状、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情况、需求;
(2)围绕重点产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专利申请趋势、天津市高校的专利布局情况、专利运营情况,结合重点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需求,开展专利分析、评估工作,建立专利转移转化信息库;
(3)在供需对接、谈判、专利评估、合同签订、执行等知识产权交易的各个环节,为交易双方提供全链条服务,在东丽区举办5次以上专利转移转化培训,组织高校、重点企业举办不少于5次的供需对接会。在2019年6月-2022年3月期间促成不少于50件专利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
(4)在2019年6月-2022年3月期间开展专利收储或专利运营,持有价值高、运营性强的发明专利数量达到50件以上。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计划立项8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1万元。项目立项后先期拨付26万元,余额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3.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地址在天津市东丽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4.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数据、检索、分析、评估工具等资源基础,能够为专利转移转化工作提供支撑。
(2)具备专业人才团队,团队成员具有专利代理师、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法律职业资格、知识产权师或基金从业资格等专业资质。
(3)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5.实施期限
6.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主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它佐证材料。
(二)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培育
1.项目任务
优选区内具有一定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教育基础的高中、初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宣传、知识产权知识科普、知识产权体验教育和实践,挖掘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培养学生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及运用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学校知识产权教育体系,设立知识产权教育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培育工作;
(2)积极开展发明创新、文艺创作等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各种青少年发明创新比赛或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创新热情;
(3)积极支持并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经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天津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后拨付100%资金。
3.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天津市东丽区内中小学校。
4.申报条件
(1)重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教育;
(2)组织开展过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相关教育和实践活动;
(3)办学行为规范,无违纪违规情况。
5.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主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4)项目申报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三)东丽区地理标志培育
1.项目任务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东丽区特色农产品调研及品牌培育,申报通过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
具体内容如下:
(1)对东丽区农产品的生产历史、工艺传统、品质特征、人文特点等现状进行调研、分析;
(2)根据调研分析结果对东丽区地理标志的申报和培育工作进行筹划,开展申报辅导;
(3)对东丽区内至少两项地理商标注册提供针对性咨询及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申报辅导,协助完成申报过程中相关材料的撰写及补充完善,协助处理递交申请、中间文件转达、答复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计划立项1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目立项后先期拨付12万,余额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3.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4.申报条件
(1)具有从事地理标志认定辅导的专业团队;
(2)具有农产品品牌调研及培育工作经验;
(3)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5.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自2021年10月起。
6.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知识产权保险
1.项目任务
开展知识产权保险推广、培训活动,为有知识产权保险需求的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具体包括:
(1)从行业市场和区域市场着手,完善专利保险产品,积极拓展行业渠道,形成有专利保险需求企业100家。
(2)在东丽区举办不少于2场专题培训会,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对专利保险进行推广,覆盖不少于200人次。
(3)实现至少40家企业的专利保险业务开展,保险种类涵盖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等。累计保额不低于350万元。
(4)开展(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业务,与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共同开发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产品1项。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计划立项1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项目立项后先期拨付20万元,余额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3.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许可证的保险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4.申报条件
(1)拥有健全的管理、财务机构和制度体系;
(2)推出过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拥有推动知识产权保险模式创新的经验的优先;
(3)承接过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保险相关的政府项目,并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优先。
5.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10月-2022年3月。
6.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它佐证材料。
(五)知识产权进校园
1.项目任务
为促进东丽区全民创新,加强基础教育建设,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举办青少年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创新大赛,辅导青少年进行创新发明,发掘优秀创新案例作为发明创新类图书素材,激发青少年创新创造力、启发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具体内容如下:
(1)在东丽区举办至少1次青少年知识产权创新大赛;
(2)在东丽区举办不少于2次的青少年知识产权培训;
(3)发掘至少8个青少年创新项目,作为图书素材进行编辑出版。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计划立项1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项目立项后先期拨付15万元,余额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3.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地址在天津市东丽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4.申报条件
(1)具有青少年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大赛举办、组织经验及专业团队;
(2)具有知识产权图书编辑的相关经验或者资源;
(3)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5.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10月-2022年3月。
6.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培育商标示范企业
1.项目任务
提升东丽区企业商标品牌培育意识,提高商标品牌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的商标运用能力。具体包括:
(1)提升企业品牌意识。完善企业文化,建立商标品牌意识,分层次、分阶段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企业员工开展企业品牌、商标培训讲座。
(2)提高商标品牌管理水平。企业组建商标品牌管理部门,制定管理制度,对商标品牌实行全流程管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3次以上商标业务相关培训,提升企业商标品牌管理水平。在2019年6月-2022年3月期间新增商标注册不少于5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不少于2件。
(3)加强商标运用能力。积极开展商标专用权许可、质押融资等工作,盘活无形资产。积极开展商标维权诉讼工作,维护商标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计划立项1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3.申报主体
采用联合申报方式。主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地址在天津市东丽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址在天津市东丽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4.申报条件
(1)主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商标品牌意识。企业重视商品品牌创立,运用与保护;
(2)主申报单位应建立商标管理体系。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商标品牌专项经费和专职人员;
(3)主申报单位商标运用能力较强。企业注册商标实际运用情况良好,使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较高,企业年营业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
(4)主申报单位商标具备一定知名度。企业有一定的有效商标注册数量,主商标连续实际使用满3年,且无权属争议,同等条件下拥有驰名商标企业优先立项。
(5)联合申报单位应具有商标品牌培育及申请辅导、培训经验及专业团队。
5.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10月-2022年3月。
6.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
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1.项目申报书(促进专利转移转化)
2.项目申报书(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培育)
3.项目申报书(东丽区地理标志培育)
4.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保险)
5.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进校园)
6.项目申报书(培育商标示范企业)
7.项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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