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中共东丽区委宣传部 东丽区司法局 东丽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7009N/2024-00002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普法办〔2024〕5号
  • 主 题 分 类 :司法行政\法治宣传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中共东丽区委宣传部 东丽区司法局 东丽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津丽普法办〔20245

各单位宣传部门、普法办:

现将《2024“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东丽区委宣传部             东丽区司法局

                                                                东丽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457

(本文有删减)

2024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4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2024“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我区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时间安排

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451日至31日。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四、重点工作

(一)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教育培训、干部日常学习、旁听庭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组织全区中小学将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教育和课程教学有机结合,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事务社工站、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各学校法治副校长等,组织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普法短剧、模拟法庭等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开展社区“法律明白人”、社区网格员法治专题集中培训,重点培养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等法治实践能力积极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社区“法律明白人”、社区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宣传、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制作微视频等方式,深入社区广泛开展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四)举办东丽区“牢记嘱托见行动  巾帼普法乡村行”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文艺展演活动,传播法治正能量,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妇女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理念和水平。

(五)举办东丽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民法典宣传月”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充分发挥微信平台参与方便、覆盖面广的优势,吸引群众主动参与法治教育活动,切实扩大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受众面。

(六)组织各授权街道执法事项的区级单位开展2024年度街道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将本单位普法责任与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紧密结合,加强以案释法,积极引导企业群众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不断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

(八)举办东丽区营商环境政策系列宣讲会、民营经济人士法律培训班等企业服务活动,深入工商联会员企业及临空经济区、万新街、华新街等辖区企业,宣讲涉企政策,开展法治体检,重点解答企业群众关注问题,积极推动民法典在民营经济领域的宣传贯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切实发挥好法治文化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因地制宜在各单位对外服务窗口、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以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更新宣传栏内容,摆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着力提升企业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好“民法典宣传月”各项活动,推动各相关单位和行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周密组织“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区委宣传部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区司法局和区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突出重点对象。要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

(三)推动常态长效。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真正把普法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制作公益普法广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和供给,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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