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关于印发《东丽区2024年度汛后清河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街道(功能区)及相关单位责任科室:
按照《市河(湖)长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汛后清河行动的通知》,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区河(湖)长办牵头制定了《东丽区2024年度汛后清河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东丽区2024年度汛后清河行动方案
2.东丽区2024年度汛后清河行动问题排查台账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郭丰华 联系方式:2498274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东丽区2024年度汛后清河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党政领导作用,以更实的工作举措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改善我区河湖水生态环境面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汛后清河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总要求,层层压实河湖长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实现我区水环境质量改善。以清理汛后河湖水面堤岸垃圾、非法捕捞船只、阻水障碍物等为工作重点,切实清除河湖水环境痼疾,确保河湖生机全面复苏。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整治,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改善城区及人口密集区域周边河湖环境卫生,全面清理河湖堤岸乱堆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塑料垃圾、农业垃圾和水面大量漂浮物,持续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大力整治违规侵占水域滩地种植养殖、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行为。
(二)深入排查污染源,实现水质稳定达标
针对汛期未稳定达标水质断面、劣V类口门和汛后感官黑臭农村沟渠坑塘,全面排查周边污染风险源,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溯源排查、精准确定污染源,分类施策、源头治理,大力整治建成区雨污管网混接串接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污水私排、偷排和乱泼乱倒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机制
各街道(功能区)河湖长要督促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各类资源要素,保障河湖管护资金、管护队伍人员到位,探索建立水陆一体化保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升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
全面动员部署,街级总河湖长要牵头对本次行动开展专题部署,推动街道河湖长主动作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
集中开展排查清理整治。10月15日前对河湖沟渠坑塘水质、水面漂浮物、堤岸垃圾、水面垃圾、非正规垃圾点位、旱厕、非法捕捞船只、捕鱼网具等水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事项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实施动态化管理,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治措施,做到问题发现一处、纳入台账一处、治理解决一处,确保行动结束前,所有问题全部治理解决。
(三)总结成效
行动结束后,各街道要梳理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及时归纳总结形成工作信息,于10月16日前将问题台账和总结通过政务邮箱报送至区河(湖)长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功能区)河湖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亲自抓,河湖长负主责、抓具体任务落实,做到有部署、有行动、有检查、有成效,统筹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 加强协调联动。各街道(功能区)要综合运用河湖长巡河、河(湖)长办监督检查、河湖管理单位日常巡查和群众监督举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对突出难点问题要提请河湖长亲自部署、现场推动,有效运用“河湖长吹哨 部门报到”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制定方案,适时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完成整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道(功能区)利用“两微一端”、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加河湖周边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区域宣教引导频次,全面排查河湖长公示牌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河湖长制监督电话真实、畅通,及时处置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河湖管护问题,号召群众共同抵制各类危害河湖健康的不文明行为,营造全民爱水、护水的和谐氛围。
主办: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 版权所有© 承办: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