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万新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
万新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东丽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津丽安委会〔2024〕3号),结合本街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安全隐患,着力提高安全保障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统筹做好各领域安全工作,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为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争做经济大区提供安全保障。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全市50项具体落实举措,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街道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贯行动
1.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促学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出示范;组织街道干部职工、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抓手和实际成果。
(二)开展法规标准和责任体系建设提升行动
2.总结近年来本街安全生产领域实践经验,大力宣贯落实即将修订出台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条例规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标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配套政策和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3.全面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围绕全链条,厘清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联合会商、联合监管、联合检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4.街道相关科室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管理要求、风险提示直达末梢的传导机制,把压力和责任压实到每名管理人员、每个作业岗位、每位一线员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5.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危化行业、建设工程施工、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协助区应急、卫健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协助区应急、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仓储物流主要负责人和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协助住建、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集中培训。街道各科室结合实际,同步组织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九小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一般工贸企业、老村台、人员密集场所、小区物业、菜市场)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三年做到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6.学习全区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经验做法,认真抓好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执行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重点检查事项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7.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企业,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8.协助区安委办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重点排查老村台、高层消防、国有地块看管、闲置厂房的重大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街道严格数据报送和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9.街道相关科室按照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协助区相关部门加快提升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10.协助区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在建工程安全施工等工程治理行动。协助区消防救援等部门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1.协助区相关部门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2.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老村台、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一般工贸企业、小区物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危化行业、交通运输行业)每半年至少1次。组织街域内所有菜市场集中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现场观摩。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4.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减少检查频次。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专项行动
15.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探索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16.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杜绝只检查不处罚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
17.结合街道实际,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帮扶”活动,围绕重点监管对象、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把脉会诊,宣传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企业自查自改自纠能力和员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8.积极参加区各行业部门组织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2024年底前,协助区相关部门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9.要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播放消防、燃气等安全常识宣传片,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2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形成“曝光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有力震慑。
三、进度安排
2024年4月至2026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4月中旬前,召开我街道动员部署会议,发布万新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夯实基础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全面梳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标准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在保持2023年及以前排查重大事故隐患零基础之上,确保至2024年底无新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以改善当前安全生产状况、推动高水平安全为目标,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动、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推进力度。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和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
(四)固本提升阶段(2026年1月—2026年12月)。全面梳理总结本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查漏补缺、形成闭环。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形成工作报告,按时上报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街道安委会成立工作组,确定负责人员,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街域治本攻坚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落细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推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跟进指导各项任务落实。
(二)细化落实措施。街道安委会制定实施全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常态化开展排查治理,精准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常态化机制,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
(三)强化安全投入。聚焦制约本街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充分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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