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无瑕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023专项行动方案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东丽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街道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街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市50条具体措施,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领导责任,聚焦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街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7项职责,推动企业员工从上至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自主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水平明显提高;按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全街上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街道相关部门主要任务
1.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制定更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专题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市50条具体措施,并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部署。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暗查暗访,全面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供坚强领导保障。
2.层层做好专项行动部署动员。街道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
(1)消防方面
①高层住宅消防设施。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规范维保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消防基础工作台帐;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熟悉灭火和应急处置程序,会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设备。
牵头部门:物业科
②楼道堆物。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消防车通道的日常检查。对在楼梯间堆物、存放废旧物品、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检查并及时劝说清理。
居委会: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及劝说清理工作;
物业科: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居委会加强清理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对不配合清理工作的进行强制清理。
③商贸消防。对重点商贸、一般商铺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内容为消防器材配备、消防逃生设施运行、私拉电线等。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
④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商场、市场、歌厅、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燃气方面
①燃气使用企业。加强燃气使用企业安全管理措施、维护保养、日常巡查等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检查。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
②社区外公共管网。配合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摸清燃气管网布局,建立台账,督促协调城市燃气、供热、供水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各个系统每个环节安全运行。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
③社区内公共管网。各居委会组织发动居民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清除燃气用具、燃气管道周边的可燃物品;物业部门要及时督促协调燃气部门加强小区燃气管线、居民用户的安全排查及隐患整改。
牵头部门:物业科、各居委会
④沿街商铺。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餐饮、娱乐等沿街商铺燃气管道、燃气使用终端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燃气特别是瓶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3)建筑施工方面
①自建房。重点排查整治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
牵头部门:城建办
②建设施工。突出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场材料、设备管理台帐,材料、设备、构件存放情况,现场防火方案、预案,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情况等;聚焦深基坑、高支模、大型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严查超资质范围承揽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以及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同时做好大型活动现场搭建、地下管线保护“八个一律”等重点工作。
牵头部门:工程部
(4)危险化学品企业
突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健全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及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运输单位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规定情况。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各相关企业
(5)工贸方面
重点整治企业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情况;重点整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特别是违规电气焊作业的情况;重点整治燃爆火灾、中毒窒息、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和触电等五类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重点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排查整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管控。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经济发展办(企服)
(6)仓储物流方面
①加强对对工业园区内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的动态监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好引进企业落地前的资质审查,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企服)
②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室内储存场所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库房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堆、限额存放;电气装置、电器设备、照明电气、配电线路等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或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各相关企业
(7)特种设备方面
①企业特种设备。重点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排查整治。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公共安全办
②住宅电梯。加强对居民住宅电梯的维护保养,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推进电梯使用和维保信息公示制度,加大电梯基本信息、检验信息、维保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居民监督作用。
牵头部门:物业科
(8)森林防火方面
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加强津塘公路沿线绿化带、津山铁路沿线、辖区主干道路进行巡查;对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采取劝说引导,疏堵结合方式,提倡绿色祭扫、生态祭祀;有针对性地对野草地带进行了分类治理,确定易燃火灾点位,组织相关部门、企业根据野草危险程度进行了区别化除草;距离厂区、居民楼较近的区域以及铁路边、坟地周围进行了野草处理并清理出防火隔离带;另外对其他空旷区域加强巡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立即组织清除。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居委会
(9)交通运输方面
重点打击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
(二)企业的主要任务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街道相关部门从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角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据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经常性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每月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追责制度。
3.组织对外包外租、分包转包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分包转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坚决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外包外租、分包转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和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5.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督促本企业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的劳动保障权益,将接受本企业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纳入本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加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季度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
5月底前,进行动员部署,向企业传达专项行动要求;下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
(二)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6月)
企业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并于每月11日、26日报送附件2、3。(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部门帮扶和精准执法(2023年7月至11月)
各相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执法处罚措施,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防范,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切实把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安排落到实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为实施“东丽区十项三年行动计划”保驾护航。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各企业结合本街域、本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台账,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强化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精心组织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活动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依托12350和12345举报热线,鼓励“内部吹哨人”和社会举报,查实视情给予奖励。
(四)落实支撑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深入企业加强督导检查;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要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各方面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检查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附件:1.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明白纸
附件1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明白纸
一、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聚焦工贸、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仓储重点,关注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此次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近期印发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以及市、区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及其各项专项行动同步开展,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国各层级高度重视,并安排第十四督导组赴津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三、企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并落实整改任务全闭环管理。
2.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经常性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履行动火作业审批,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组织对外包外租、分包转包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坚决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4.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5.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加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高应急避险意识。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
3.督导和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7至11月)
4.总结阶段(2023年12月)
★具体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以《天津市东丽区工贸和危化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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