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区防办关于2023年上汛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02272Y/2023-00025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汛办〔2023〕1号
  • 主 题 分 类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区防办关于2023年上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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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防办关于2023年上汛的通知

区防指成员单位

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我区于2023615日上汛,请各有关单位从6158时起,开始安排汛期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各单位要清醒认识今年“两多一强”的气候特点和汛情偏重的严峻形势,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将防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准备,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二、强化值班值守,严肃防汛纪律。坚持24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防汛关键时刻,应急、气象、水务、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防汛联合值守,为科学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三、确保通讯和信息系统畅通。各单位要配备防汛值班专用电话、传真机,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对通讯、网络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汛期信息畅通。区防办将不定期开展视频调度,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各项迎汛准备。

四、加强检查和巡视巡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止,加强对河道、堤防、闸涵、泵站、管网等防汛排水工程,下沉地道、轨道交通、地下商业、电力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企业、学校、医院、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遇强降雨、洪水、内涝、风暴潮等洪涝灾害,要按照防汛应急预案、强降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迅速上岗到位,自动采取“关停限避”措施,主动开展应对工作,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区防办值班电话:84375872(电传)

20236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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