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管理局 区农业农村委 公安东丽分局关于开展 “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区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火险源头治理,提升森林火险综合防控能力,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委、公安东丽分局决定于今年12月下旬至明年1月初在全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森林安全,防火于未“燃”
二、活动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森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预防为主、源头治理,高标准、严要求、多举措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形成全民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5日,工作重点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野外火源管控。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动员部署
各部门、街道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安排部署。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到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把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要着眼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推动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按照“无缝隙、全覆盖”的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灵活方法,营造浓厚氛围
各部门和街道要把森林防灭火宣传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型媒体,通过宣传车、宣传栏等传统方式,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区农业农村委要在生态保护屏障、郊野公园等重点区域设置固定防火宣传标牌、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条幅。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固定醒目的防火宣传牌。区教育局要在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学生影响家长,通过家长影响社会,引导更多群众参与进来。区民政局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好文明祭祀的宣传教育。各街道要在人员集中的广场、市场等场所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要利用好社区电子屏,开展好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区应急局、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消防救援支队要结合实际,开展好森林防火知识、违法违规用火案例、森林火灾扑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自觉参与、全民监督的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三)多措并举,强化火源管控
森林防火期间内要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突出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和特殊人群,加大对森林高火险区、郊野公园、绿色生态屏障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测预警和研判,增加巡护力量、延长巡护时间,强化检查和执法力度。对郊野公园和绿色生态屏障等林区主要路口,要派专人严看死守,坚决杜绝火种进林,确保万无一失。要抓住元旦、春节期间的特点,坚决防范燃放烟花爆竹、乱丢烟头、开荒烧田等违规用火行为,把好火源管控关。
五、活动组织考核
区森防办拟在“森林防火宣传周”期间选取一天,牵头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请区农业农村委、城管委、消防救援支队和公安东丽分局提前准备好宣传资料,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各街道也要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面向社会群众面对面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森防知识,全方位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区森防办将对各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适时进行工作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工作扎实、宣传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开展活动措施不实、宣传效果差的单位,将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8日前,将本单位“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短视频等材料报区森防办邮箱:dlqyjglj08@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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