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加强殡葬服务及野外用火管理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02272Y/2024-00001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森防办〔2024〕1号
  • 主 题 分 类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加强殡葬服务及野外用火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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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加强殡葬服务及野外用火管理的通知

区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全各部门上下联动,焚烧纸钱等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周边、林区边缘以及林区内坟墓旁仍然存在焚烧纸钱等问题,叠加气候以及荒地林地可燃物载量增多等因素,安全隐患较大,极易引发火灾。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坚决防止因殡葬服务、祭祀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造成森林火灾风险,弘扬文明、低碳、节俭、安全的文明祭祀新风,共同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整治

各部门、街道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好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此次专项整治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应急局、农业农村委、公安东丽分局、消防救援支队和属地街道参加,对殡仪馆等殡葬服务设施、墓园、坟墓周边是否存在有关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全面了解违规售卖祭祀用品、焚烧地点以及周围树木杂草、公共设施等有关情况,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区农业农村委、城管委和相关街道要对林带内坟头进行排查,建好台帐。群众上坟祭祀等重点时期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控,实行销帐制度,待无烟无火后方可离开,坚决管控好野外火源。同时,结合市民群众治丧实际,各部门和街道要加强法规教育引导,文明、规范执法,坚决防止因违规祭祀以及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引发火灾。

二、结合实际,建立管理机制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天干物燥,气候条件不利,面临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严峻形势。区民政局和街道要切实增强“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意识,重点加强春节、清明、中元节等时期的监管力度,结合殡仪馆等殡葬服务设施周边道路等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持续开展经常性执法巡查、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持续监管,提高市民群众落实法规规定、文明治丧的自觉性,严禁野外违规用火,严禁携带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墓园和林区,严禁在林地、墓地焚烧祭物、燃放烟花爆竹等,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持续发力,推进移风易俗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委会)及群众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将移风易俗与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相结合,利用殡葬服务单位、社区(村委会)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倡导群众文明祭扫,自觉践行移风易俗、文明绿色的祭祀新风尚,切实增强安全防火意识要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营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祭祀的良好氛,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请区应急局、农业农村委、公安东丽分局、消防救援支队和属地街道将检查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于124日上午12时前电话报区民政局,并按检查安排,提前到达点位。

附件:东丽区殡葬服务单位野外违规用火联合执法检查表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民政        区农业农村委

                                          20241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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