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农业农村委 公安东丽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02272Y/2024-00011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森防办〔2024〕4号
  • 主 题 分 类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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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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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农业农村委 公安东丽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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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公安东丽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

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专项行动的通知

农业农村委公安东丽分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成员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部署要求切实有效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公安东丽分局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1130,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落地见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我区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全区建总帐、重大隐患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确保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实现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纵深推进、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防范火灾影响电力等重要能源设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切实履行林业、公安、应急部门分工责任,充分发挥工业和信息化及能源、电力等单位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统筹安排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历史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动态清零。运用森林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重点区域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各类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可燃物治理、禁烧区设置等治理成果,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推动落实去短板强弱项,实现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管控,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二、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

(一)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结合东丽区森防实际,我区森防重点区域为郊野公园和绿色生态屏障区。

1.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持续完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完成时限和整改目标,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同时,自2024年起施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后不再发文通知。

2.组织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在此前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协调电力部门全面排查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制定整改推进方案,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可核查。准确填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时完成,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树障安全隐患要及时清理,坚决守护林电共安。要严格管理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周围的计划烧除、防火演练、民事用火,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设定禁烧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农业农村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与电网企业建立隐患治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隐患治理重大问题,共同推进火灾隐患整改。

3.组织推进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运用好森林灾风险普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排查要突出下列重点: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火险区划等级、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基础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相关隐患信息。要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数据信息采集和应用,完整准确填报《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形成可统计、可量化、可分析的数据成果,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重要保护目标:

结合实际,我区重要保护目标主要是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变电站和输配电设施、储油加油设施等。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不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等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和能源保供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故意纵火、放火行为,严查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失控导致重要电力设施故障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未采取有效灭火措施的防火演练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其他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坚持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委要发挥好林业部门的作用,紧密结合我区森防工作实际,认真细致地开展好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建立好隐患整改台账。同时,要协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火险隐患。区城管委要加强对城市道路绿化带防灭火工作的管理,开展好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各街道要结合辖区林带实际,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好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特别要做好林缘地带放火烧荒等违规用火行为。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落实动态清零。要纵深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区农业农村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按照排查出的火灾隐患,逐项整治,并及时登记信息、完善台账,实行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能够快速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积极推进、限时整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深入研究、明确步骤、长期推进,跟踪整改落实。城管委和街道要强化对野外违规用火的管理,对排出的火险隐患要建立台帐,立行立改。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森防办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专项行动标准不高、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强化警示教育。公安分局要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农业农村委要确定一名联系人,加入专项行动工作群。行动开展期间,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请于522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121日前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汇总表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委(邮箱:[email protected]);城管委和各街道将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总结于121日前报送至区森防办邮箱([email protected]);区农业农村委请于2024524日前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123日前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汇总表报送至市规自局(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报送至区森防办。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汇总表

      2.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汇总表

4.专项行动工作群二维码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农业农村委     公安东丽分局

                              应急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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