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张贵庄街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
张贵庄街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东丽区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立足严的主基调,对全街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大清理大整顿,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校外配餐单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以强有力的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全街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安全。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张贵庄街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章锐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左志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武装部长 张国林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何艳颖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立伟
成 员:街公共安全办、街公共服务办、街财经办、街综合执法大队、街网信办、辖区各党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公共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街武装部长张国林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街学校配餐企业专项工作的总体统筹领导,推动工作开展,协调各有关成员科室,指导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专项工作进行督导。
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对接各成员科室的相关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情况等。
三、整治内容
(一)街公共安全办严查校外配餐单位是否存在以下13方面问题:
1.食品处理区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2.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并留存记录;
3.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4.食品原料贮存情况与感官性状是否异常;
5.食品制作与供餐全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
6.餐饮具是否及时清洗消毒保洁并留存记录;
7.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使用的情况;
8.食品留样是否齐全、完整并留存记录;
9.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1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是否落实到位;
11.食品配送餐具、容器及送餐车辆是否干净整洁;
12.配送餐食是否如实标注食用时限、食用方法;
13.配送食品的食用时限、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处置措施:检查发现校外配餐单位存在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及时第一时间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上报,取得支持予以处理。
(二)街公共服务办对接教育局确定检查范围,重点严查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是否存在以下9方面问题:
1.学校是否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餐协议或合同,协议中是否明确配餐的质量、餐量、价格、食品安全等内容;
2.学校是否将服务合同、餐谱、伙食账目、人员健康信息及相关车辆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3.学校是否每日检查餐食中心温度、食用时限、食品感官性状、食品容器、餐具、送餐车辆干净整洁;
4.学校是否留存食品留样、配餐企业资质、送餐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送餐车辆、送餐容器清洗消毒记录等档案记录;
5.学校是否建立校外配餐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
6.学校是否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邮箱、建立网络平台或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7.学校负责人是否按照陪餐要求开展陪餐;
8.学校每学期供餐前是否对校外配餐单位开展检查,不定期组织学生及家长代表对校外配餐单位进行抽查走访;
9.学校是否建立校外配餐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
处置措施:检查发现学校存在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及时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进行上报,取得支持予以处理。
(三)街公共安全办、街公共服务办、街财经办、街综合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对本街校外供餐单位进行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保证餐食安全。
(四)街网信办负责指导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有针对性的开展校园配餐食品安全的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教育学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街各党群服务中心要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履行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7日—3月8日):街公共服务办联合街公共安全办组织召开动员会,部署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自查阶段(3月9日—3月11日):各学校根据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自查表,形成自查报告报街公共服务办。
(三)集中整治(3月12日—4月8日):街公共安全办、街公共服务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单位开展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的排查检查,严惩重处各类校外配餐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总结评估(4月9日—4月10日):全面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关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以强有力的组织推动和雷霆之势开展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风险。街公共安全办和街公共服务办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全面加强对校外配餐单位的监督管理,共同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隐患排查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配餐单位立整立改,有效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惩违法犯罪。坚决落实“最严厉的处罚”,严管、重罚、问责、曝光一体化推进,指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示戒,形成强大社会震慑。发现的故意违法和挑战道德底线的行为,要坚决“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做好开餐、运营、闭餐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完善部门间校外配餐单位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定期例会、线索通报、失信名单等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以制度管长远,切实筑牢校外配餐食品安全防线。
(五)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对校外配餐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校外配餐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内 容 |
项 目 |
数 量 | |
校外配餐基本情况 |
辖区内校外供餐单位(家)(指辖区内为学校提供配餐的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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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的学校家数(以校区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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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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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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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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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互联网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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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采用校外供餐学校(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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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供餐单位发现整改情况 |
食品处理区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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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并留存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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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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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贮存情况与感官性状是否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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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制作与供餐全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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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是否及时清洗消毒保洁并留存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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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使用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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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是否齐全、完整并留存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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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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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是否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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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配送餐具、容器及送餐车辆是否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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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餐食是否如实标注食用时限、食用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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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食品的食用时限、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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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学校发现整改问题情况 |
学校是否依规选取本校配餐服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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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餐协议或合同,协议中是否明确配餐的质量、餐量、价格、食品安全等内容;张贵庄街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区市场监管局同区教育局拟定了《东丽区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立足严的主基调,对全街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大清理大整顿,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学校主体责任、校外供餐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校外配餐单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以强有力的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全街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安全。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张贵庄街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街办事处主任 章锐 副组长:街党工委副书记 左志 街武装部长 张国林 街办事处副主任 何艳颖 街办事处副主任 孙立伟 成 员:街公共安全办、街公共服务办、街财经办、街综合执法大队、街网信办、辖区各党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公共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街武装部长张国林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街学校配餐企业专项工作的总体统筹领导,推动工作开展,协调各有关成员科室,指导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专项工作进行督导。 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对接各成员科室的相关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情况等。 三、整治内容 (一)街公共安全办严查校外配餐单位是否存在以下13方面问题: 1.食品处理区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2.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并留存记录; 3.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4.食品原料贮存情况与感官性状是否异常; 5.食品制作与供餐全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 6.餐饮具是否及时清洗消毒保洁并留存记录; 7.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使用的情况; 8.食品留样是否齐全、完整并留存记录; 9.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1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是否落实到位; 11.食品配送餐具、容器及送餐车辆是否干净整洁; 12.配送餐食是否如实标注食用时限、食用方法; 13.配送食品的食用时限、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处置措施:检查发现校外配餐单位存在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及时第一时间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上报,取得支持予以处理。 (二)街公共服务办重点严查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是否存在以下9方面问题: 1.学校是否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餐协议或合同,协议中是否明确配餐的质量、餐量、价格、食品安全等内容; 2.学校是否将服务合同、餐谱、伙食账目、人员健康信息及相关车辆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3.学校是否每日检查餐食中心温度、食用时限、食品感官性状、食品容器、餐具、送餐车辆干净整洁; 4.学校是否留存食品留样、配餐企业资质、送餐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送餐车辆、送餐容器清洗消毒记录等档案记录; 5.学校是否建立校外配餐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 6.学校是否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邮箱、建立网络平台或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7.学校负责人是否按照陪餐要求开展陪餐; 8.学校每学期供餐前是否对校外配餐单位开展检查,不定期组织学生及家长代表对校外配餐单位进行抽查走访; 9.学校是否建立校外配餐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 处置措施:检查发现学校存在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及时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进行上报,取得支持予以处理。 街公共安全办、街公共服务办、街财经办、街综合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对本街校外供餐单位进行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保证餐食安全。 (四)街网信办负责指导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有针对性的开展校园配餐食品安全的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教育学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街各党群服务中心要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履行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7日—3月8日):街公共服务办联合街公共安全办组织召开动员会,部署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自查阶段(3月9日—3月11日):各学校根据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自查表,形成自查报告报街公共服务办。 (三)集中整治(3月12日—4月8日):街公共安全办、街公共服务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单位开展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的排查检查,严惩重处各类校外配餐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总结评估(4月9日—4月10日):全面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关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以强有力的组织推动和雷霆之势开展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风险。街公共安全办和街公共服务办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全面加强对校外配餐单位的监督管理,共同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隐患排查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配餐单位立整立改,有效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惩违法犯罪。坚决落实“最严厉的处罚”,严管、重罚、问责、曝光一体化推进,指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示戒,形成强大社会震慑。发现的故意违法和挑战道德底线的行为,要坚决“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做好开餐、运营、闭餐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完善部门间校外配餐单位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定期例会、线索通报、失信名单等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以制度管长远,切实筑牢校外配餐食品安全防线。 (五)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对校外配餐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校外配餐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内 容 项 目 数 量
校外配餐基本情况 辖区内校外供餐单位(家)(指辖区内为学校提供配餐的企业数)
供应的学校家数(以校区计)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数(家)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其中:互联网式展示(家)
辖区内采用校外供餐学校(家)
校外供餐单位发现整改情况 食品处理区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并留存记录;
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食品原料贮存情况与感官性状是否异常;
食品制作与供餐全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
餐饮具是否及时清洗消毒保洁并留存记录;
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使用的情况;
食品留样是否齐全、完整并留存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是否落实到位;
食品配送餐具、容器及送餐车辆是否干净整洁;
配送餐食是否如实标注食用时限、食用方法;
配送食品的食用时限、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教育部门、学校发现整改问题情况 学校是否依规选取本校配餐服务企业;
学校是否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餐协议或合同,协议中是否明确配餐的质量、餐量、价格、食品安全等内容;
学校是否将服务合同、餐谱及伙食账目进行公示;
学校是否每日检查配餐中心温度、食用时限、食品感官性状、食品容器、餐具、送餐车辆干净整洁;
学校是否留存食品留样、配餐企业资质、送餐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送餐车辆、送餐容器清洗消毒记录等档案记录;
学校是否建立校外配餐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
学校是否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邮箱或建立网络平台等方式,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学校负责人是否按照陪餐要求开展陪餐;
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供餐前是否对校外配餐单位开展检查,不定期组织学生及家长代表对校外配餐单位进行抽查走访;
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建立校外配餐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
处罚情况 监督检查数(家次) 其中:检查校外供餐单位家次
其中:检查教育部门、学校家次
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家)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刑事立案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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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将服务合同、餐谱及伙食账目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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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每日检查配餐中心温度、食用时限、食品感官性状、食品容器、餐具、送餐车辆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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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留存食品留样、配餐企业资质、送餐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送餐车辆、送餐容器清洗消毒记录等档案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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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建立校外配餐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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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邮箱或建立网络平台等方式,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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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是否按照陪餐要求开展陪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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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供餐前是否对校外配餐单位开展检查,不定期组织学生及家长代表对校外配餐单位进行抽查走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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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建立校外配餐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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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情况 |
监督检查数(家次) |
其中:检查校外供餐单位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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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检查教育部门、学校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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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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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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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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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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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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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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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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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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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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