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重新修订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1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908XB/2024-00002
  • 发 布 机 构 :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张贵庄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张街〔2024〕3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关于重新修订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1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号:
    


各社区、各科室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切实提升我街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和水平,按照区应急局的要求,对原编制的《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综合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防汛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原相关预案自即日起废止。


  附件:1.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综合应急预案
          2.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4.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6.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7.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防汛应急预案
          9.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1.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2.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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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依据
为有效防范街域内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覆盖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社会广泛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升本街道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保障举措,强化协同作战效能,依据《天津市东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划文件,结合街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体系的总纲,适用于本街域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防控、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善后处置以及应急保障等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拧紧“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1.4预案体系
张贵庄街道应急预案体系由街道综合应急预案、街道分灾种应急预案和社区应急预案组成。
1.5风险综述
张贵庄街道地处东丽区西南部,东至外环线,西接河东区二号桥街道,北靠京山铁路,南邻新立街道崔家码头村,是东丽区的中心城区,总面积2.88平方千米,总人口约有8.5万人。
各类风险情况如下:
1.自然灾害
主要灾种    风险区域    稳定测评    风险等级
洪涝    全街域    不稳定    中
暴雪    全街域    不稳定    中
冰雹    全街域    不稳定    低
地震    全街域    不稳定    低
干旱    全街域    不稳定    低
雷电    全街域    不稳定    低
2.事故灾难
主要灾种    风险区域    稳定测评    风险程度
火灾    高层建筑物(民用燃气、楼道内杂物堆积、电动车充电等)、人员密集场所、秋冬季荒草等    极不稳定    高
特种设备    高层建筑物    不稳定    中
建筑施工    在建工程    不稳定    中
交通运输    危化品运输、大型货车    不稳定    中
环境污染    空气、土壤    不稳定    低
燃气    餐饮企业、居民生活    稳定    低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灾种    风险区域    稳定测评    风险程度
传染病疫情    全街域    极不稳定    高
食品药品安全    13所学校幼儿园、3个农贸市场,5家药店    不稳定    低
动物疫情    全街域    不稳定    低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灾种    高发区域(群体)    稳定测评    风险程度
群体性事件    信访矛盾突出领域、重点信访人等    极不稳定    中
民族宗教    宗教群体、教会等,教堂1个    不稳定    低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街道各责任科室以及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建立完善本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统筹推动本街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并督促整改;组织开展预警行动、先期处置,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组织做好应急设备设施维护以及应急物资管理、使用和发放;开展应急宣传、培训、演练工作。
2..2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安全办,负责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公共安全办负责人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街域内各项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起草编制、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分灾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审定工作;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定期组织紧急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培训指导;指导、检查街域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设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值班值守要求、应急处置流程、工作职责等文件。(地点:办事处一楼值班室;电话:84371570)
2.3职责分工
2.3.1自然灾害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公共安全办公室牵头。负责街域内气象、地震、防汛、防雷等自然灾害的预防监测,及时获取和传递预警信息,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抢险救援、疏散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2.3.2事故灾难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公共安全办公室牵头。负责街域内火灾、燃气、环境污染、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建筑工程等事故灾难的预防监测,协调本街各方面应急资源开展先期处置,收集统计事故信息并上报,做好善后处置,协助开展事故调查。
2.3.3公共卫生事件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负责街域内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汇总核查事件有关情况并上报,对疫点、疫区进行封锁,组织做好确诊、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安抚群众情绪,开展环境卫生消杀,配合开展筛查、溯源等工作。
2.3.4社会安全事件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公共安全办公室(综治)牵头。负责街域内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的预防监测,了解分析事件起因,收集核查现场情况并上报,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相关人员的接待、说服、疏导工作,防止事态升级恶化。遇暴恐、治安事件,迅速设置警戒,疏散周边群众,配合做好调查、控制、舆论引导等工作。
(四)社区职责
各社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本辖区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对区域内各类风险隐患开展巡查检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采取信息上报、疏散转移、现场救援等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结束后,配合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3 风险防控
3.1网格化管理
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对街域内网格划分进行动态更新,抓实网格员队伍管理,统筹管理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等人员力量,履行好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先期处置、灾情统计报告等职责。
3.2风险监测
建立完善社区、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公安派出所人员的作用,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支持鼓励建立完善数字化监控系统,提高捕捉重要风险信息的效率。
街域内各社区、单位将突发事件预防纳入常态化工作内容,自觉履行风险监测防控责任。上级部门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后,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风险监测工作,实时通报上报信息。
街道要充分利用“吹哨”机制,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3.3隐患排查
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街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重大风险点、危险源防控措施和工作方案,做好实时监控和应急准备。
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对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立即依法停产整顿或关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
3.4预警传递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协调区应急、气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拓宽预警信息接收渠道,优化传递流程,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短信息等载体传递预警信息。在断电断网的情况下,通过人员传递、大喇叭、敲锣鼓等方式传递预警信息。
发布风险提示或预警信息(主要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部分事故灾难信息等)后,针对老、弱、病、残、幼等脆弱人群,街道要组织社区干部、物业管家、楼门长、志愿者等人员逐户通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社区、企业及网格员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街道值班室报告,情况紧急时直接向“110”“119”报警;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街道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按照领导指示报区政府值班室,并通报应急、卫健等部门及可能受影响的地区。
突发事件信息原则上应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信息来源、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伤亡和失联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要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并说明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当突发事件涉及到敏感人群、重要场所、特殊时期等因素时,街道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4.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社区、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现场应急工作:组织人员疏散避险,严防衍生踩踏、失散等事件;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散;根据需要采取切断事件现场电源、关闭气源等措施,防止引发次生、衍生灾害事件;事发单位负责人要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接报后,街道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相关科室、中心、派出所及事发社区负责人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紧急处置措施,协调区相关部门、社会救援力量、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行动,控制现场动态,排除险情。指定现场联络员,上报区政府、区应急局,负责续报和深入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4.3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组建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负责汇总上报现场信息,传达落实指挥部指令,做好舆情监管,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根据事态发展请求上级支援。
(2)转移安置组:负责转移安置受灾或受威胁群众,启用事发地周边应急避难场所,必要时征用附近办公楼、体育场馆、商场、宾馆、饭店、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组织社区干部、物业管家、楼门长、志愿者等人员对老、弱、病、残、幼等脆弱人群进行优先转移安置。
(3)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专业救援队伍等应急救援力量,在充分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被困人员搜救、泄露处封堵、危险物(障碍物)破拆清理、有毒有害气体净化、扑灭火、电路阻断、排涝排水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4)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现场紧急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心理援助和疫情监测控制工作。多方协调医疗救助机构,为特殊人群、危重症人群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5)治安维护组:负责设置现场警戒带,疏导劝离周边群众,维护事发现场、安置场所、物资储备地点等重要部位的治安秩序,协调保障救援设备和应急物资运输畅通。
(6)物资保障组:负责统筹调拨应急物资,接收发放部门支援或社会捐赠的物资;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照明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受灾群众生活所需;为救援人员提供所需应急物资、设备、工具等,保障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7)市、区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部负责人要及时汇报现场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善后处置
配合开展事发区域的恢复重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遇难人员、伤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开展受灾统计工作,主要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救灾赈灾工作。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6 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统筹整合综合应急救援队、民兵应急排、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志愿者、社会力量,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承担应急知识技能宣教、传递预警信息、转移疏散人员、日常紧急救护等工作;突发事件发生时,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协助专业队伍和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秩序维护、物资发放等工作。
6.2物资保障
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街道、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库,购置应急处置所需设备、工具、物资,并由专人负责,台账清楚准确,动态管理,确保紧急状态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供给使用。
6.3资金保障
街道财政按照财政事权规定,安排资金支撑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急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物资储备、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灾后重建等方面。
6.4紧急避难场所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花园、人防工程、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7 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宣教演练体系,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牵头,制定年度应急宣教和演练计划,将综合预案、分灾种预案纳入计划,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重要时间段为契机,定期组织机关、社区干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志愿者、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等开展预案宣传培训。
利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应急常识和基本技能的社会普及活动,增强广大民众风险危机与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预防。
结合街道风险及以往受灾情况,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易发、高发灾种,每年度组织开展一至两次分灾种应急预案演练。
7.2制修订与解释
街道综合应急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牵头编制修订及解释。街道分灾种应急预案由各灾种牵头响应科室负责编制修订及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2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依据
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迅速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提高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生产生活安全稳定,依据《东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丽区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本街道组织应对火灾事故的分灾种应急预案,适用于街域内火灾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以及应急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同作战;以人为本,减少损失;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规范程序,科学施救。
1.4 风险分析
本街道火灾风险主要存在于: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器、燃气等使用不规范、设施老旧;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年久失修、损坏老化问题;楼道内易燃物品堆积,电动车充电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检查、整改不到位;商户电线老化,检修不及时;秋冬季节荒草杂草丛生;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措施准备不足;防灭火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演练流于形式。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街道相关科室、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组织召开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指挥协调街域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应急抢险、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开展街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编制修订本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灭火宣传、培训及演练等活动。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公共安全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编制《张贵庄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并建立台账,定期上报领导小组;指导、检查本街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监测、预警传递及其他相关信息的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测预警
3.1风险监测
充分发挥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公安派出所人员的作用,将火灾风险监测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动态监测街域内火灾风险。
针对重大火灾风险,建立台账,重点关注,制定风险管控措施。鼓励使用高科技手段提高火灾风险监测效率。
3.2隐患排查
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小隐患立即消除整改,复杂情况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业停产或关闭。
组织执法人员、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大对烧纸烧荒、杂物堆积、占压消防通道、易燃易爆品存储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对人员密集场所、商户、居民楼内的烟感、温感、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动态监测,及时维修更换失效设备,确保发生火灾时正常发挥效用。
3.3 预警传递
积极协调应急、气象、环境、公安、消防等上级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街道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加强火灾风险预警。网格员、公安派出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现火灾事故或有可能出现火灾事故的迹象时,立即向街道报告,并按照街道指示发出预警。
主要通过宣传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网络、微信群、公众号、朋友圈、电话、短信等形式载体传递预警信息。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确保接收到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社区、单位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街道值班室报告,情况紧急时直接向“110”“119”“120”报警;街道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按照领导指示报区政府值班室,并通报应急、卫健等部门及可能受影响的地区。火灾事故信息原则上应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信息来源、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燃烧物、现场伤亡和人员被困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等。
4.2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社区、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各类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展开以下工作:
(1)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避险,避免围观、踩踏、恐慌;
(2)控制可燃物,标明危险区,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3)切断现场电源、关闭燃气,防止引发次生、衍生灾害;
(4)事发单位负责人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街道负责人在接报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相关科室、中心、派出所及事发社区负责人成立现场指挥部,了解火灾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协调消防救援队伍、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控制排除火情。
4.3应急处置
成立综合协调、转移安置、抢险救援、医疗救护、治安维护、物资保障等6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街党建办牵头组建。
主要职责:火情信息上报,指令下达;做好舆论监控、引导;协调、督促各工作组落实各项工作指令;当火灾事故超出街道应对能力范围时,及时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2)转移安置组:由街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组建。
主要职责:组织转移安置受伤或受威胁群众;启用事发区域周边避难场所,必要时征用附近酒店、办公楼、体育场、商场作为临时安置点;组织对老、弱、病、残、幼等脆弱人群进行优先转移安置。
(3)抢险救援组:由街公共安全办公室牵头组建。
主要职责:指导社区、商户应急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协调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开展被困人员搜救、扑灭火、电路阻断等工作;控制火势发展,消除危险源,及时处置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次生、衍生灾害。
(4)医疗救护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
主要职责:保证医务人员、救治药品、救治器材供应;为受伤人员提供现场紧急救治、心理援助、防疫消毒;协调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转移和救治。
(5)治安维护组: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建。
主要职责:协调属地派出所,负责维护火灾现场、临时安置点、物资储备点的正常秩序;根据火情实施警戒、人员疏散、紧急避险、身份核查、安全监测等工作;协调保障救援设备和应急物资应急通行。
(6)物资保障组:由街党政综合办牵头组建。
主要职责:协调保障火灾扑救所需的车辆、器材、灭火剂、燃料、铲车等物资设备;保障救援人员和转移安置人员的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区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街道现场负责人要及时汇报现场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善后处置
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做好遇难人员、伤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指导社区、商户或聘请专业机构及时清理现场、处置残留物、污染物等;配合开展事发区域道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的恢复重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配合开展灾情统计、事故调查和保险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组建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中坚力量,其他多种形式应急队伍为补充力量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2物资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储备火灾事故所需物资设备,明确物资种类、数量、储备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动态管理,确保随时可用。
6.3资金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财政办公室按规定予以保障,用于防灭火宣传培训演练、灭火救援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6.4设施保障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花园、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7预案管理
7.1培训演练
广泛开展防灭火和现场救护应急知识宣传,增强各社区、商户、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火灾预防和自救互救能力。机关、社区、应急队伍、事业单位要针对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掌握职责任务、程序措施。
7.2制定解释及修订
本预案由街公共安全办公室制定、修订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3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张贵庄街以辖区内不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不发生跨区域跨群体串联聚集事件,不发生网上恶意大肆炒作事件,不发生规模性非法聚集事件为工作目标,建立张贵庄街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据《东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丽区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本街道组织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分灾种应急预案,适用于本街道发生或涉及的群体性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以及应急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类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依法处置。
1.4 风险分析
根据往年群体性事件统计,群体性事件主要有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法集会、围堵党政机关、聚众堵塞交通、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等表现形式,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拆违治乱、欠薪纠纷、军转人员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从倾向性角度分析,群体性事件正在由自发性松散性向组织性集体性发展,极易引发过激行为和破坏性事件。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张贵庄派出所所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稳控等各项部署要求;指挥协调街道域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编制修订本街道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舆论引导;根据事态发展需要请求上级应急支援。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信访),办公室主任由李明明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组织群体性纠纷矛盾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并报告领导小组;负责收集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配合处置行为过激、严重干扰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社会秩序、交通秩序等的违法行为;做好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预警、预报、矛盾化解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强化值班值守,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等日常监测作用,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风险信息,及时上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矛盾排查
健全完善群体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提前介入高发领域,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矛盾纠纷问题涉及群体(重点人员)稳定状况,现阶段问题症结、诉求变化、化解进度、活跃度等级等要素实时更新。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排查,及时调解,并定时上报;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立即报告;对依法属于特定部门调处的,移送特定部门并配合调处。
3.3 预警发布
协调公安、政法、网信、住建、社保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建立高效、灵敏的信息共享机制,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预警工作。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的原则,全面准确地掌握矛盾纠纷状况,科学分析研判,及时向领导小组以及区信访联席办公室作出预警报告,落实稳控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社区、网格员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街道值班室报告,情况紧急时直接向“110”“120”报警;街道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按照领导指示报区政府值班室和区信访联席办公室报告,并通报政法、信访、公安等部门;群体性事件信息应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信息来源、事发地点、时间、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
4.2 分组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分析研判、疏导劝离、现场警戒、支援保障、舆情处置等5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分析研判组:由街道公共安全办(信访)牵头,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
(2)疏导劝离组:由街道公共安全办牵头,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面对面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合理合法及时给予回应,防止矛盾激化。信访、公安、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宣讲政策,加强引导,防止更多人员汇集、事态扩大。
(3)现场警戒组:由张贵庄派出所牵头,第一时间封闭现场,迅速劝返疏散群众,劝阻摄影摄像行为,实施现场手机信号屏蔽,防止现场音像、图片外传。依法打击首要分子,依法收缴横幅、传单等物品,依法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远端控制,有效隔离无关人员,落实源头管控措施,防止其他人员到场声援。依法规范用警,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强制措施,防止因处置失当导致矛盾升级、对抗加剧。
(4)支援保障组:由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会同涉事人员所属社区,发动物业、志愿者等力量随时待命,保证在现场出现过激行为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混乱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增援;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护保障。
(5)舆情处置组: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牵头,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一是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群体性事件有关信息,统一宣传口径,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调控管控,及时过滤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对制造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的坚决依法处理。三是依法依规加强境外媒体采访管理,对恶意歪曲失实报道的,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
5 善后处置
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张贵庄派出所负责有序撤除警戒、解除管制、清扫现场,恢复正常秩序。对参与聚集人员以团结争取为主,防止简单推向对立面。对极少数挑头组织者和严重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敌对势力插手利用、勾连滋事的,及时深挖幕后,坚决依法处理。街道公共安全办(信访)将事件组织、挑头人员作为重点稳控对象,纳入维稳视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调解工作。
6 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组建街道群体性事件应急队伍,负责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2物资保障
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储备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建立台账,明确物资种类、数量、储备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确保随时可用。
6.3资金保障
群体性事件处置行动所需经费(不含涉事群体诉求内金额),由街道财政办公室按规定予以保障,确保专款专用。
7预案管理
7.1培训演练
按照适应实战、贴近实战、服务实战原则,由街道公共安全办(信访)牵头,加强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战术战法研究,适时组织职能部门参与专题培训,开展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全要素、全合成实战演练,不断提升指挥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7.2制定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信访)制定、修订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4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建立健全街道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本街道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依据《东丽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街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张贵庄街道组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灾种应急预案,适用于街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以及应急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平战结合,专兼结合;社会协同,规范管理。
1.4 风险分析
街域主要环境风险为社区、人员密集场所污水未达标排放;污水收集管网未铺设到位、老化、淤堵、破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排污入河;雨污混流;重污染天气等其它严重事件。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主任、分管环卫的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其他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决策部署;指挥协调街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编制修订本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及演练等活动。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公共管理办(环卫),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管控工作,建立台账,并上报领导小组;对街域内环境风险单位加强监管监测,熟悉掌握风险管控、影响区域等相关信息;指导、检查街域内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组织成立街道应急队伍,协调建立专家队伍,落实储备应急物资;组织应急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落实环境安全主体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当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立即报告。
街道组织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各社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并进行核实及初步研判,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3.2 隐患排查
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对各类风险点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监督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小隐患立查立改,复杂情况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业或关闭。
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监管,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或处置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的普查,掌握街域内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级别、数量及分布情况,建立环境污染源档案及数据库。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指导督促重点环境风险企事业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隐患。加强重点河段、人群聚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企业风险源的监管,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3.3 预警传递
街道各部门、社区、企事业单位、公安派出所做好应急值守和日常巡查,发现突发环境事件或相关迹象时,立即向街道报告,并按照街道指示发出预警。
积极协调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响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突发环境事件报送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监管等要求;及时对污染物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了解动态信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前期基础保障。
接到市、区层面发布的预警信息后,通过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网络、公众号、电话短信等形式载体传递预警信息。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确保接收到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社区、企业及网格员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街道值班室报告,情况紧急时直接向“110”“119”“120”报警;街道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按照领导指示报区政府值班室,并通报生态环境、水务、卫健、应急等相关部门及可能受影响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并视险情事件发展情况或严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类型、危险源或污染源、人员伤亡和被困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
4.2 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社区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在确保各类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展开以下工作:
(1)视现场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撤离疏散和情绪安抚工作,避免围观、踩踏、恐慌;
(2)采取关闭、停业、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
(3)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4)事发单位负责人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 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疏散安置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家属安置组等5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街党建办牵头,协调上级、毗邻街道请求支援;负责突发环境事故相关信息收集、报送,现场信息上报,指令下达,协调、督促各组工作落实。
(2)疏散安置组:由党群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志愿者、物业公司、企业职工转移安置受灾或受威胁群众,启用事发区域周边避难场所,组织对特殊人群的优先转移安置;负责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食物、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对现场和规定区域的实施管控,避免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或靠近危险区域;张贵庄派出所及各执法片区做好治安保障。
(3)抢险救援组:由街公共管理办(环保)牵头,按照领导小组指令赶赴现场;指导社区、企业应急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协调相关部门,邀请所属行业、领域专家为现场救援工作提供施救方案和突发情况的处置对策、措施;协调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物资、设备;协调消防救援站等专业救援力量,组织搜救被困人员和失踪人员;协助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配合消除和减轻已造成的污染,防止和减轻污染扩散和进一步恶化。
(4)医疗救护组:由街公共服务办牵头,根据需要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实施医疗救治、心理援助、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协调医疗机构,调配医药物资,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重症伤员、病人得到及时转移和救治;协助开展环境监测等工作;设置洗消点,对受污染人员及设备、器材等进行洗消。
(5)家属安置组:由街公共安全办(信访)牵头,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避免出现信访事件。
5 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完毕后,街道及时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做好遇难人员、伤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指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或聘请专业队伍及时清理现场、处置污染物;采取环境治理、生态恢复措施;配合开展事发区域的恢复重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配合开展灾情统计、事故调查和保险理赔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组建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详见附件2。具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应急处置小分队。
6.2 物资保障
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储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建立台账,加强动态管理,明确物资种类、数量、储备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确保随时可用。
6.3资金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财政办按规定予以保障,确保专款专用。
6.4设施保障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花园、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7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自救互救意识,鼓励人民群众在发现突发事件后及时报告情况,自觉采取防护措施。
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应急队伍等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技能,增强应急实战能力。
7.2制定解释
本预案由街公共管理办(环卫)制定、修订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5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规范张贵庄街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东丽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东丽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张贵庄街行政区域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等环节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以及其他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法依规,科学施救;以防为主,平战结合。
1.4 风险分析
街域内目前存在纸面办公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但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存储等情况。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担任,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公共管理办(环卫)、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以及企业所在地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部署要求;推动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组织开展街域内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指挥街域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编制修订本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影响范围内人民群众的疏散、安置;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等活动。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应对工作和会议相关文件,推动工作落实;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检查指导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街道组织对街域内危险化学品危险源进行辨识,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建立信息库,定期检查相关单位,对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险情、信息及时督促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是风险隐患监控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等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并及时整改,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在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向街道有关部门报告。
3.2 隐患排查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街道相关科室要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加强日常巡检和重点排查。必要时,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小隐患立查立改,复杂情况限期整改,整改前落实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重大隐患立即停业停产或关闭。
3.3 预警传递
积极协调应急、生态环境、消防、公安等部门和各涉危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街域内危险化学品相关异常信号、数据、信息,提早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准备,适时向本区域发布预警信息,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接到市、区层面发布的预警信息后,要通过宣传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网络、电话、短信等形式载体传递预警信息,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确保接收到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在不危及各类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开展自救、互救,通过拨打“110”、“119”、“120”等救援电话寻求帮助;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立即如实向街道报告情况;接报后,工作人员迅速向领导小组和街道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并按照领导指示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的要求报告区政府,同时向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职能部门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通报情况。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各单位和人员均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来源、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种类、名称、数量、特性等)、事件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失踪、被困人数)、受影响范围、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并应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
4.2 先期处置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确保各类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1)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避险;
(2)及时通报受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3)立即采取警戒、隔离、停工停产等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紧急营救伤员;
(5)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6)事发单位负责人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 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疏散警戒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等4个工作组,分工配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疏散警戒组: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协调属地派出所,维护事故现场、临时安置点等地点秩序;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波及影响的范围,设立警戒区、隔离事故现场;协调保障救援设备和应急物资运输;组织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向上风向安全疏散转移,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给予优先转移安置。
(2)抢险救援组: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牵头,负责协调消防救援队以及区相关部门,在根据事故特点做好自身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开展现场抢险作业;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组织营救受伤、受困人员;协调相关部门,邀请所属行业、领域专家为现场救援工作提供施救方案和突发情况的处置对策、措施。
(3)医疗救护组:由街道公共服务办(卫计)牵头,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心理援助等工作;调配医药物资,联系附近医疗机构,确保重症伤员、病人得到及时转移和救治;设置洗消点,对人员及设备、器材等进行洗消。
(4)物资保障组:由街道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协调保障事故处置所需的车辆、器材、工具等物资和机械设备;协调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
5 善后处置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行动结束后,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无法返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作其他恰当处理。
事故企业做好现场保护和原始资料收集工作,向事故调查小组移交相关资料,配合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取证,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得到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开展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在所有安全隐患消除后,事故企业应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6 应急处置
6.1 队伍保障
组建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详见附件2。各涉危企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组建应急处置小分队,负责开展先期处置。
6.2 物资保障
街道根据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的需要和特点,储备有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涉危企业、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6.3资金保障
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道财政办按规定予以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6.4设施保障
充分利用空旷地块、绿地、闲置厂房、人防工程、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7 预案管理
7.1培训演练
涉危企业、单位按有关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及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根据评估应急救援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街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由公共安全办(应急)牵头,适时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演练情况,评估应急救援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2制定修订及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制定、修订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6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保障街道突发地震时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依据《东丽区地震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张贵庄街道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事件的应急行动。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减少损失;预防为主、平震结合;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1.4 风险分析
张贵庄街道地处东丽区西南部,东至外环线,西接河东区二号桥街道,北靠京山铁路,南邻新立街道崔家码头村,是东丽区的中心城区,总面积2.88平方千米,总人口约有8.5万人。
街域内老旧建筑较多,社区建设年代较长,部分基础设施老化、破损。
地震灾害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张贵庄街地处平原,发生地震灾害的可能性较小,但灾害损害较大,并可能产生严重次生、衍生灾害。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突发地震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分管安全的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其他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接受和传递区委、区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了解和掌握各区域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组织指挥各种抢救抢险抢修行动;安置受灾群众和各类生活物资供应;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组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自救互救宣传演练;优化街道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分布;执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安全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街的各项地震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起草有关地震灾害的文件;负责组织本街道有关地震灾害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并建立台账,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负责本街道抗震救灾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上传下达;负责组织编制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地震灾害和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负责指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修订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
街道负责组织地震宏观异常信息的收集和上报,保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正常开展。
根据市级层面提出的临震预测意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进入临震应急期,实施临震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科室、各社区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的准备,保持社会安定。
3.2 预警传递
收到市级层面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可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微信、电话、短信等形式载体传递;停电断网时,采取宣传车、大喇叭、敲锣打鼓等其他人工方式传递;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传递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地震发生后,街道各科室、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立即上报带班领导和街道值班室,并迅速收集报告地震灾情,经街道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汇总后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街道按照15分钟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的要求向区政府值班室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应急、卫健、公安等部门,重大灾情和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信息来源、事件类型、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现场伤亡和人员被困情况、各类设施损毁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救援队伍到位情况、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并视灾情发展情况或严重程度,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4.2先期处置
地震发生后,各社区、企事业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各类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先期处置。
(1)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避险,避免踩踏、恐慌;
(2)采取断电、断气等控制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开展营救行动;
(4)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后,主动对接介绍基本情况,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救灾抢险、物资保障、卫生防疫、宣传教育等5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临时组成抗震救灾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搜集汇总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制定应急救援行动计划;统筹协调抗震救灾行动;掌握、报告、通报抗震救灾的进度情况;部署安排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行动;协调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对张贵庄街道给予救援支援;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办理领导小组会议、活动和文电。
(2)救灾抢险组。由武装部牵头,驻街部队和民兵等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组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各类次生灾害处置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组织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协调外援部队在张贵庄街道的救援行动;组织驻街部队支援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物资保障组。党政综合办牵头,各社区、公共服务办等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保障救灾所需的燃料、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和救援人员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群众的紧急安置;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市场供应;接受各类捐赠;负责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与审计。
(4)卫生防疫组。由街公共服务办牵头,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监督、监测灾区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和药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暴发流行。
(5)宣传教育组。由网信办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震情、灾情、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5 善后处置
震情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清理现场、消毒防疫等工作;协助做好遇难人员、伤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大型机械、通信设备及其他救援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有序恢复灾后重建,企业复工复产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组建街道抗震救灾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地震灾害应对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参与灾害应急救援。
6.2 物资保障
街道根据本区域地震应急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储备有关应急救援物资。
6.3 资金保障
处置地震灾害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道财政办按规定予以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6.4 设施保障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花园、人防工程、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7 预案管理
7.1 培训演练
定期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自救互救技能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避险能力。
由街道公共安全办牵头,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各有关单位应按预案要求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7.2 制定解释及修订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制定、修订和解释。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7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加强张贵庄街生产安全领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依据《东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丽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张贵庄街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张贵庄街行政区域内、须由张贵庄街负责处置,或发生在其他区域、须由张贵庄街参与处置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法依规,科学施救;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4 风险分析
街道域内建有700余家沿街门脸、40余家重点监管企业、5家社区物业。近年来,本街道生产安全形势较为平稳,但因生产经营不规范导致的各类事故难以杜绝,“三合一”、“多合一”、违规操作等现象久治不绝,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高空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 组织体系
张贵庄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任科室和单位成立的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应急保障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2.1 领导机构
设立张贵庄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本街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生产安全的处级领导担任,街道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2)配合市、区指挥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编制修订本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组织开展生产安全宣传培训及演练等活动。(5)负责检查、指导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金、队伍、物资和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公共安全办(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生产安全的组织救援和上传下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起草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组织制定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指导本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掌握街域内生产安全风险、风险区域、管控措施等情况,对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单位的加强动态监管;监督检查本街各相关部门、各企业单位开展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的情况;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应急常识的宣传、培训;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监测,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进行分级监控,及时汇总分析事故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会商评估,对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处置措施。要协调区相关部门针对可能引发事故灾害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努力把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备案。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者因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街公共安全办应急组。
3.2 隐患排查
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履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巡查,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各类安全重点单位、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充分发挥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作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开展企业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时发现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不断降低事故发生率。
3.3 预警传递
街道接到预警信息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做好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程序的思想准备、人员准备、物资准备,并适时向本地区及基层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需要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时,预警传递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网络、微信、电话、短信等形式;停电断网时,采取宣传车、大喇叭等其他人工方式传递;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等方式传递。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街道值班室报告,情况紧急时,事发单位可直接拨打“110”“119”“120”报警;街道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按照领导指示报区政府值班室,同时通报应急、卫健、公安等部门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来源、事件类型、时间、地点、事件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失踪、被困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并应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
事发单位要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 先期处置
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确保各类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1)组织受威胁人员有序疏散避险,避免围观、踩踏;
(2)采取警戒、隔离、停工停工、保护现场等措施,及时通报影响范围,控制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紧急营救伤员;
(4)事发单位负责人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社区协助做好社会秩序维护和周边人民群众的情绪安抚工作;
4.3 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协调、险情控制施救、现场秩序维护、现场医疗救治、现场环境监测、新闻舆论、后勤保障等7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现场指挥协调组。街公共安全办(应急)为组长,街道相关科室为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其他各工作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区应急局上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2)险情控制施救组。综合执法大队、消防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事发单位为成员。负责事故施救、险情控制、人员营救等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张贵庄街派出所、公共安全办(信访)负责对事故发生区域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援道路畅通。属地单位负责组织有毒物质扩散区域的人员疏散等工作,确保人员处于安全区域。
(4)现场医疗救治组。公共服务办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伤病员医疗救治情况。
(5)现场环境监测组。公共管理办(环卫)负责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废弃物的收集、处理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6)新闻舆论组。网信办负责媒体接待、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及舆情监控。
(7)后勤保障组。党政综合办负责配合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运输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公共管理办(城建)负责调配事故救援所需吊车、挖掘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帮助开展救援活动,并对损坏地区进行必要修复。
5 善后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协助做好遇难人员、伤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指导企业及时清理现场、处置污染物;配合开展灾情统计、事故调查、保险理赔等工作。
6 应急处置
6.1 队伍保障
组建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各企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组建应急处置小分队。
6.2 物资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街道根据本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储备有关应急救援物资。
6.3资金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行动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道财政办公室按规定予以保障,确保专款专用。
6.4设施保障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花园、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7预案管理
7.1培训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本地区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增加职工和社会公众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每年至少组织1次本辖区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演练。督促辖区重点企业、社会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7.2制定解释及修订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制定、修订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8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提高应对洪涝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东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丽区防汛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本街道组织应对洪涝灾害的分灾种应急预案,适用于街域内洪涝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等应对工作。
1.3 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1.4  风险分析
张贵庄街道地处东丽区西南部,地势低平,汛期降水量较大。排水设施存在老化、排水能力不足等问题,遇超量降雨,易造成内涝积水,影响居民生活出行,如遇持续性强降雨,将威胁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部分人员水患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部分居民群众防汛减灾意识缺乏,自救互救主动性不强。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防汛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汛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街道相关科室、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1)
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应对洪涝灾害的决定,指挥街域内防洪抢险、排水除涝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修订本街道防汛应急预案方案,储备物资设备,建立应急队伍;做好街道所属河道、泵站、水闸工程调度,防洪、除涝抢险工作;组织开展本街道防汛工作,应对洪涝灾害;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培训、演练活动。
2.2 工作机构
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防汛办公室职责:处理防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防汛有关文件,组织落实防汛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与区防汛办沟通协调,协调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工作组的防汛工作,检查指导开展防汛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本级防汛专业队伍调动和物资的调拨;负责发布预警信息,防汛抢险、救灾处置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承办防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与区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和周边毗邻街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相关气象、雨情、水情信息,随时掌握趋势预测、灾害预报、工作动态等信息。日常对泵站、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工程、重点区域、低洼区域、下穿地道等薄弱环节进行巡查检查。
3.2 隐患排查
定期组织对街域内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沟渠、泵站管网、易积水片区、下穿地道、重要民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深入排查学校、医院、企业、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安全隐患,针对性采取应急度汛措施。
3.3 预警传递
各社区及其他工作人员发现防汛突发事件时,立即向街道报告,并按照街道指示发出预警。
接到市、区层面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可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微信群、公众号、朋友圈、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传递预警信息。停电断网时,采取宣传车、大喇叭等其他人工方式传递。
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确保接收到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险情灾情发生后,事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街道值班室报告,情况紧急时直接向“110”“119”“120”报警;街道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按照领导指示报区政府值班室,并通报应急、水务、卫健等部门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视险情灾情发展情况或严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现场伤亡和人员被困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
4.2分组救援
4.2.1街道工作组
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物资保障、防汛抢险、技术指导、医疗救护、转移安置、治安稳定、监督执纪等8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宣传报道组
组长:赵益杰  
成员:公共安全办  网信办  网格中心
主要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抗旱、抢险知识、险情处理、防护自救知识、先进典型宣传等,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时效性、真实性;做好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做好对防汛抗旱举措、政策宣传;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物资保障组
组长:刘国炜    
成员:党政综合办  
主要负责:防汛救灾和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备,保证汛期可随时调用;建立、沟通防汛抢险物资渠道,保证物资及时补充到位;做好防汛抢险行动所需运输车辆的协调、组织、调运工作;负责防汛后勤保障工作;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防汛抢险组
组长:王轶轩   
成员:各基层党组织  公共管理办 综合执法大队 武装部
主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包括应急队伍、执法队、民兵队伍、物业公司、社区志愿者等),实施抗洪抢险调动、防汛物资搬运等活动;根据抢险需求,对辖区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技术指导组
组长:孙  正
    成员:公共安全办  综合执法大队  公共管理办
主要负责:了解辖区雨水情、工情和险情,掌握全街河道、设施的工情、险情,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街相关单位;制定除险加固措施和抢险方案,指导防汛抢险物资和设施设备的操作与使用;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魏同玮
成员:公共服务办   公共安全办
主要负责:协调做好防汛抢险人员及灾民的救护工作;协调做好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登记制度,掌握疫情动态,严格处理疫源地;协调做好辖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的管理工作;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转移安置组
组长:刘国炜
成员:党政综合办  公共安全办  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负责:组织受洪涝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至应急安置场所;保障被转移的灾民生活必需食品、饮水等物资的调拨和供应工作;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治安稳定组
组长:李明明
成员:公共安全办   
主要负责:协调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时的社会治安、转移后受灾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做好防汛抢险现场安全警戒、人员车辆疏导等工作;做好防汛期间引起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及时分析、缓解、正确引导和疏导民意;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趁火打劫及防汛救灾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善后处置组
组长:刘玉仙
组员:公共管理办  公共安全办  各社区
主要负责:险情灾情处置完成后,各社区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将受损房屋、设施、交通、电力、燃气管道损坏情况报公共管理办公室(工程),公共管理办将情况汇总后报街道领导,筹措资金予以维修。
(9)监督执纪组
组长:何威威
成员:纪工委  党建办   
主要负责:督查抗洪救灾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监督抗洪救灾过程中人员、物资等是否按照要求管理到位;对行动迟缓以及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况,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追责问责;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2.2基层工作组
街道各基层党组织设立防汛工作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各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成员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网格员。
各基层党组织防汛工作小组职责包括:熟悉街道防汛预案,组织各社区抢险队伍;按照街道领导小组指令,开展各社区防汛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街道领导小组发出洪涝灾情预警信息时,各基层党组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按预警等级安排相应人员上岗,同时将预警信息宣传到户到人,做好巡查及人员转移安置准备等工作;做好本社区辖区群众转移安置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等。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迅速将危险区群众转移至安全的避灾场所,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组织实施自主转移;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组织应急抢险,发动群众开展所辖区域范围内的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街道领导小组;配合街道领导小组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
4.3汛情预警
街道汛情预警按照东丽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实施。街道防指办负责对接区防汛办预警信息发布情况,第一时间向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发布预警信息和其它防汛工作相关动态信息。汛情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街道汛情预警由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
4.4预警应急响应
4.4.1蓝色汛情预警应急响应(IV级)
严格落实机关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干部随时对接区防汛视频调度,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及相关领导干部报告视频调度有关事项;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密切关注人防工程、地下设施、老旧房屋、易积水点位、下沉通道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随时处理上报。街道防汛办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将领导的指示传达到相关工作小组。
4.4.2黄色汛情预警应急响应(III级)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街防汛办负责人到街道待命,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到岗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根据情况,街道防指办带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巡查组对辖区危旧平房区、交通干线及重点立交桥、地下空间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同时检查相关部门上岗到位情况,询问汛情、险情、灾情。
各社区居委会要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报告雨情、水情、险情等,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点位的抢险救护。同时,建议居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4.4.3橙色汛情预警应急响应(II级)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社区居委会和单位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各科室负责人指派得力人员到包联社区协助做好防汛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好辖区内低洼地带的排涝及低洼地区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转移工作;50人的抢险救灾应急队待命,做好集结准备;通知物资储备部门做好物料运输、装车准备。
重大险情区域由居委会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建议居民最好留在家中,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
4.4.4红色汛情预警应急响应(I级)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街道所有人员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全部投入到防汛之中,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所有成员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部投入到防汛抗灾工作之中,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抢险预备队在防汛指挥部设定地点集结,街道防汛指挥部迅速通知各物料储备部门立即做好物料运输装车准备。各社区居委会要配合街道技术人员做好本辖区内低洼地带的排涝,做好低洼地区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转移工作。
5 预案的启动和响应措施
5.1预案启动条件
区防汛办发布预警信息或辖区内发生内涝等汛情及其它涉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险情,即启动本预案。
5.2响应措施
(1)汛情(险情)发生后,属地社区居委会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街道总值班室和街道防指办。街道总值班室(24小时)电话:84371570;街道防指办电话:84372008(工作时段)。  
(2)相关部门人员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通讯畅通,遇有汛情(险情)能立即到岗报到,并参加现场排险。
(3)汛情(险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和属地社区居委会要立即组织抢险、疏散群众等措施,及时向街道防指办报告有关情况;街道防指办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领导和区防汛办报告有关情况。
(4)街道防指办按照区指挥部指令,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队人员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抢险救护工作;根据灾情和现场情况,联系公安干警负责现场秩序维护,确保财产安全。负责协调驻区单位防汛值班车辆,组织防汛物资运输,将抢险储备物资尽快运到现场。
  5.3善后处置
险情灾情处置完成后,及时组织清理现场、消毒防疫、疏散人员返回等工作;配合开展对影响防汛安全的水利设施、水毁工程和因灾毁坏的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排水、房屋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配合开展灾情统计、灾害调查和保险理赔工作;对使用、消耗的物资设备及时进行检查维修、补充更新。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街道组建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洪涝灾害应对工作。各社区、企事业根据防汛工作实际情况组建防汛应急小分队。
6.2 物资保障
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储备防汛所需物资设备,建立台账,明确物资种类、数量、储备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动态管理,确保随时可用。
6.3 资金保障
调配专项资金用于街道所属社区内管网等水利设施更新改造以及险情灾情抢险救援、防汛物资设备检修更新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确保专款专用。
6.4设施保障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花园、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7 预案管理
7.1 宣传培训演练
加大水旱灾害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水旱灾害防御意识,提高水旱灾害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定期组织机关、社区、志愿者、企业、应急救援队等开展防汛宣传、技能培训及应急实战演练等活动,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增强指挥决策、协同作战能力。
7.2 制定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9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燃气突发事故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本街道各类突发燃气事故,最大限度预防燃气事故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东丽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发生的突发燃气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类负责;预防为主,协同应对。
1.4 风险分析
暴雪、洪涝、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用户不规范使用燃气、燃气器具;违规占压、改动燃气管线及设施;建设工程不规范;燃气设施设备超限超期等均可能引起燃气突发事故。
燃气突发事故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爆燃、中毒、泄漏、停气、设备故障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燃气泄漏后污染的空气、水、土壤也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燃气安全的副主任担任,街道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燃气安全和突发事故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街域内燃气安全的各项工作;指挥协调街道域内发生的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编制修订本街道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街道域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安置;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起草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组织制定、修订街道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协调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定台账,定期报告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常识和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街道要组织对辖区内燃气事故危险源进行辨识、监测,分级监控,及时汇总分析风险隐患。必要时,协调城管委等部门、燃气企业,针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
燃气企业、燃气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燃气事故风险点的检查监控,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风险应及时上报。
3.2 隐患排查
街道负责组织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供气企业对街域内的燃气设施、管道做好日常检查和设备维护。
燃气企业、用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告,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引导居民用户定期检查自家燃气管道、灶具等使用情况,畅通居民用户咨询、报修渠道。
3.3 预警传递
积极协调城管、应急、消防等职能部门和燃气企业,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了解本街道燃气管网数据,发现管网压力数值异变情况,快速锁定异常区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传递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网络、微信、电话、短信等形式;停电断网时,采取宣传车、大喇叭等其他人工方式传递;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等方式传递,确保接收到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 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设施所属单位、事发地所属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时直接拨打“119”“110”“120”等电话报警;接报后,工作人员迅速向领导小组及街道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按照领导指示15分钟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并向应急、城管、卫健、消防等部门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来源、事件类型、时间、地点、燃气设施所属单位、事件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失踪、被困人数)、受影响范围、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并应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
4.2 先期处置
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确保各类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1)组织受威胁人员有序疏散避险,及时通报影响范围,避免恐慌;
(2)采取警戒、隔离、停气、断电等措施,控制危险源,严防危害扩散;
(3)封锁危险场所,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紧急抢修设施、营救伤员;
(5)事发单位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 应急处置
快速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科学研判,根据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同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疏散安置、治安维护、抢险救援、排查抢修、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等6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疏散安置组:由党群服务中心牵头,与事发单位、事发地社区共同负责组织职工、志愿者、物业公司进行受威胁群众的疏散转移安置工作;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优先转移安置。
(2)治安维护组: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协调张贵庄派出所,负责根据影响范围,设立警戒区,隔离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对事故现场附近实行交通疏导、管制等措施,保障救援设备和应急物资运输路线畅通;维护事故现场、临时安置点等地点的正常秩序。
(3)抢险救援组: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牵头,负责指导社区、企业开展先期处置;协调工信、供电等部门采取电路阻断等措施;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周边空气监测;协调消防救援站等专业救援力量,开展扑灭火、被困受伤人员搜救等工作。
(4)排查抢修组:由街道公共管理办(环卫)牵头,负责配合区城管委、燃气企业排查险情,尽快协调组织专业维修人员修复燃气设施,恢复正常供气。
(5)医疗救护组:由公共服务办牵头,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受伤人员现场紧急救治、心理援助等工作;调配医药物资,联系附近医疗机构,确保重症伤员、病人得到及时转移和救治;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伤病员医疗救治情况。
(6)物资保障组:由街道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协调保障事故处置所需的车辆、器材、工具等物资和机械设备;协调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
5善后处置
燃气事故处置结束后,街道公共管理办(环卫)负责指导社区、企业及时清理现场,并对可能受到污染的空气、水、土壤等进行检测修复;公共服务办(民政)做好遇难人员、伤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街道公共管理办(城建)负责配合开展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房屋等的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在安全隐患完全消除后,燃气企业尽快恢复供气,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组建街道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应对工作。燃气企业应根据自身事故风险隐患,组建应急处置小分队,负责开展紧急维修和先期处置。
6.2物资保障
街道根据街域内燃气突发事故风险特点,储备相关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燃气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
6.3资金保障
处置行动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道财政办按规定予以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7 培训演练
7.1宣传培训演练
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牵头,定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培训以及应急演练等活动。
7.2制定修订及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制定、修订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10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东丽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张贵庄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
1.4 风险分析
街道共有3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有企业食堂,餐饮企业及食堂等对厨房卫生、食材保存、操作加工等方面重视程度不高,发生细菌性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此外,街道有小饭店、熟食店等各类从事餐饮制售的商户300余家,这些餐饮行业经营者为了减少成本,有可能选择非正规进货渠道,或将过期食品出货等,导致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主任担任,街道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方面有关决策部署;
(2)统一指挥街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4)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6)组织编制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主任兼职,负责传达指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街道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协调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居委会、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3)组织编制修订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4)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小组和相关单位报告通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 预防预警
3.1 风险监测
依托网格员、派出所、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体系,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同时协调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2 隐患排查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对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的监测检查,公共安全办(应急)、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应不断加大对“三小”行业、早餐车等场所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当出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要立即上报。
3.3 预警传递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可利用宣传车、大喇叭、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电话、短信等载体传递预警信息,提示附近群众做好防范工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确保接收到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情况紧急时直接向“110”“120”等报警;接报后,街道工作人员迅速向领导小组及街道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并按照领导指示15分钟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同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分别报告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同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来源、事件类型、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简要经过、食品来源、临床症状、救治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并视发展情况或严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
4.2 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1)视情况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采取紧急救治、医学观察等措施;
(2)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食用相关食品,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3)做好相关食品留样工作;
(4)事发单位负责人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处置工作;
(5)未经相关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消息,避免引发恐慌。
4.3 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护、现场维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等4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医疗救护组:由公共服务办(卫生)牵头,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食物中毒人员开展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2)现场维护组: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派出所配合,对事故发生现场做好秩序维护,疏散人群,必要时可设置警戒。
(3)后勤保障组:由党政综合办牵头,落实处理事故所需物资、车辆等,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公共安全办(应急)牵头,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并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4.4 责任划分
(1)餐饮业食物中毒,由公共安全办牵头,联系市场监管局、疾病控制中心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置。
(2)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由公共服务办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置。
(3)流通环节引起的食物中毒,由市场监管所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置。
(4)初级农产品和农药、水产品引起食物中毒,由财政经济办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置。
(5)建设工地等集体用餐引起的食物中毒,由公共管理办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置。
(6)其它食物中毒,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应负责。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执法效率。
5 善后处置
针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如果是主观行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事件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随时通报处理情况。公共服务办(民政)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6 应急处置
6.1队伍保障
组建街道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对处置工作。详见附件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质量监督队伍,负责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留样,消除问题隐患。
6.2物资保障
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储备食品安全应急物资。
6.3资金保障
处置工作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道财政办按规定予以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7 预案管理
7.1培训演练
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牵头,适时组织机关、社区、志愿者、辖区企业、居民群众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等活动。
7.2制定解释及修订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制定、修订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11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街道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东丽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街道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在张贵庄街道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
1.4 风险分析
(1)传染病:近几年,新冠病毒肆虐全球,变异毒株呈现毒性强、潜伏期长、传播快等特点,街域内个别商户、群众落实防控措施不严格,且仍有部分群众未接种新冠疫苗,进一步加大本街道疫情防控难度。此外,近年来,流感、手足口、麻疹、肠道传染病等病例均有出现,呈点状分布,需要高度警惕。
(2)食品安全:夏季为食物中毒的高发期,天气炎热,微生物繁殖活跃,部分单位食堂、餐饮企业对厨房卫生、食材保存、操作加工等方面重视程度不高,发生细菌性污染的可能性增大。
(3)环境污染相关疾病:街道重污染天气虽逐年下降,但雾霾、沙尘气象灾害偶有发生,存在诱发肺部疾病风险。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和分管卫生的副主任担任,街道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区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开展防控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本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区域等建议;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卫生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公共服务办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传达指令,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搜集、分析、汇总相关事件信息,掌握事件发展动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提出有效防控措施的建议;指导各部门、社区或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等应急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调度本级应急队伍,储备公共卫生事件所需应急物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卫生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防预警
3.1 风险监测
组织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常态化开展公共卫生风险监测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发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或动态情况时,要及时上报,并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监控。
对可能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进行核查、分析,并对其影响进行初判,提出处置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报告;对于需要专业人员、设备、技术等支援的,立即报请上级专业部门。
3.2 隐患排查
配合区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对医疗、餐饮等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检查以及街域内的疫情筛查等工作。配合公共安全办(应急)加大对早餐车、三小等场所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社区、企业、商户等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3 预警传递
街域内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上级预警信息后,通过宣传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公众号、广播、电视、电话、短信等形式载体传递预警信息。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确保接收到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发地所属社区、企事业单位应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时直接拨打“110”“120”报警电话;接报后,街道工作人员向领导小组及街道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并按照领导指示15分钟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同时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不同类别分别向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情况。
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瞒报、谎报、迟报。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来源、事件类型、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简要经过、危险源、临床症状、救治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并视发展情况或严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
4.2 先期处置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1)视情况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采取紧急救治、医学观察等措施;
(2)采取封控、隔离等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3)事发单位负责人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处置工作;
(4)未经相关部门允许,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消息,避免引发恐慌。
4.3 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排查管控组、居家隔离管控组、转运组、老村台防控、工地企业防控组、物资保障组、应急处置组、医疗垃圾处置组、督导检查组等8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排查管控组:综合治理中心(网格中心)牵头,负责全街排查防控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居委会及企业落实属地职责,实施有效措施;大数据推送、落地排查、来返人员排查、相关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
(2)居家隔离管控组:党群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督促需要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监测管控;居家隔离人员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行业主管的职责,落实相关隔离措施。
(3)转运组:由公共安全办(信访)牵头,负责“点对点”接返转运工作,加强协同配合,优化接返转运等工作等流程,形成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无接触等防控措施。
(4)工地、企业防控组:由公共管理办(城建)、财政经济办(统计招商)牵头,负责辖区内各企业、工地防控、管控措施的实施和其他工作的协调。
(5)物资保障组:由财政经济办(后勤)牵头,负责做好物资材料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物资质量,发现物资问题及时解决,力求节约,合理发放物资,杜绝浪费。
(6)应急处置组: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则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调集执法力量。防止相关人员外溢或无关人员涉足,疏散无关人员,严控现场秩序等工作,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设置路障或围挡等障碍物。
(7)医疗垃圾处置组:由公共管理办(环卫)牵头,负责指导社区、企业等及时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及污染物。
(8)督导检查组:由党建办(督考)和纪工委牵头,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5 善后处置
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结束后,配合对受污染的地区或疫区进行清理,收集、处理污染物质或对传染源进行隔离、转移并对疫区进行终末消毒。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家属抚恤工作。对应急期间紧急征用的物资、设备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给予适当补偿。组织协调开展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 应急处置
6.1队伍保障
组建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对处置工作。组织社区网格员、机关干部、志愿者等人员,作为需要大范围管控、封控、隔离、转运等情况时的后备力量。
6.2物资保障
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储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
6.3资金保障
处置工作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道财政办按规定予以保障,确保专款专用。
7 预案管理
7.1培训演练
由街公共服务办牵头,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机关、社区、志愿者、辖区企业、居民群众等开展公共卫生应急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2制定修订及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服务办制定、修订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12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建筑工程领域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本街道建筑工程领域突发事故,科学有序高效应对建筑工程领域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东丽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街道建筑工程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张贵庄街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领域突发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以及应急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协同,规范管理。
1.4 风险分析
街域内建筑领域情况复杂,部分小区住宅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围墙、道路、房屋外延等附属设施破损老化;在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等,一旦发生火灾或房屋倒塌等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建筑工程领域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城建、物业、设施、公建的副主任担任,街道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应对建筑工程领域突发事件的决策部署;
(2)研究部署街域内建筑工程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3)指挥协调街域内发生的建筑工程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指导街域内建筑工程领域的应急预案措施制定、队伍建设、物资保障等应急管理工作。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管理办(城建),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城建的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编制修订本街道建筑工程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建筑工程领域的责任落实、预案制定、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建筑工程领域突发事件的宣传、培训、演练等活动;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持续开展建筑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查项目单位资质资格和各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建筑工程领域风险识别、评估、分级管控,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定期分析,监督检查,分级管理。
3.2 隐患排查
联合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对街域内各类建筑企业及房屋开展安全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和隐患台帐,并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关注。
督促各建筑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施工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的建筑物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实时监控、限期整改,确保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3 预警传递
协调区住建委、城管委、水务局、应急局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建筑领域突发事件预警响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建筑领域突发事件报送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监管等要求。
一旦发现险情,迅速通过电子显示屏、大喇叭、条幅、公众号、电话短信等形式载体传递预警信息。针对特殊人群,组织人员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逐户通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建筑领域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属社区及相关企业应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时,事发单位可直接拨打“110”“119”“120”报警;接报后,街道工作人员立即向领导小组及街道领导,并按照领导指示15分钟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并向应急局、住建委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来源、事件类型、时间、地点、事件简要经过、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包括被困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并应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
4.2 先期处置
建筑领域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属社区及相关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各类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先期处置:
(1)立即组织危险环境中人员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
(2)采取警戒、隔离、停工停产等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3)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紧急营救伤员和被困人员;
(4)相关企业负责人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如影响到事发地点周边居民,各社区要协助做好社会秩序维护和周边人民群众的情绪安抚工作。
4.3 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安置组和信访稳控组等4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抢救救援组:由街道公共管理办(城建)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领导小组指令赶赴现场;指导社区、企业等应急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邀请所属行业、领域专家为现场救援工作提供施救方案和突发情况的处置对策、措施;公共安全办协调沟通消防救援站等专业救援力量,组织搜救抢险。
(2)医疗救护组:由街道公共服务办牵头,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以及心理援助等工作;协调医疗机构和所需急救物资,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转移和救治。
(3)疏散安置组: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牵头,与事发地社区共同负责组织志愿者、物业公司进行疏散转移工作,组织对特殊人群的优先转移安置;协调张贵庄派出所及各执法片区做好治安保障。
(4)信访稳控组:由街道公共安全办(信访)牵头,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及时协调解决矛盾,避免出现信访事件。必要时,协调律师做好法律诉讼准备。
5 善后处置
建筑领域突发事故处置行动结束后,街道公共管理办(城建)负责指导社区及企业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街道公共服务办做好遇难人员、伤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组建街道建筑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件应对工作。建筑领域相关企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
6.2 物资保障
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储备建筑领域突发事故所需物资设备。各相关企业储备本单位建筑领域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
6.3资金保障
处置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财政办按规定予以保障,保证专款专用。
6.4设施保障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花园、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7预案管理
7.1培训演练
由街道公共管理办(城建)牵头,定期组织指导机关、社区、辖区企业等开展建筑领域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等活动。
相关企业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规范、预案等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提升企业负责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水平。
7.2制定修订及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管理办(城建)制定、修订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附件13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特种设备事故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东丽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张贵庄街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和检验检测过程中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3 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有序”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4 风险分析
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如果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相关人员未按规范操作,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张贵庄街道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担任,街道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和突发事故的决策部署;研究决定张贵庄街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研究、制订并适时修改张贵庄街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配合区指挥部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紧急状态下人、财、物的调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本街道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并建立台账;负责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单位、相关部门、单位的上传下达、信息沟通;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本街道应急预案和突发事故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负责监督指导有关单位、企业制定、修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健全专业监测与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对特种设备事故风险隐患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及时处理风险隐患信息。
督促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综合采用多种手段,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发现设施设备可能由安全状态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参数变化时,及时处置并上报相关部门。
3.2 隐患排查
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特种设备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按照其风险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并依照法律、法规督促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单位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小隐患立查立改,复杂情况限期整改,整改前落实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重大隐患立即停业停产或关闭。
对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设备维护,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时限、预案、措施,确保特种设备正常运行。
3.3 预警传递
积极协调市场监管、应急等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掌握了解本街道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数值异常情况或事故后,及时核实上报情况、研判危险区域并发布预警信息。
可利用宣传车、大喇叭、显示屏、广播、网络、微信、电话、短信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等方式传递,确保接收到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 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时直接拨打“119”“110”“120”等电话报警;接报后,工作人员迅速向领导小组及街道领导报告有关情况;街道安排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采集现场信息,并根据管理权限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同时按照领导指示上报区政府、区市场监管局,并视情况通报应急、卫健、消防等部门。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来源、事件类型、时间、地点、事发单位名称、事故设备(名称、类型、材质、用途、特性等)、危险源、事件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失踪、被困人数)、受影响范围、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等,并应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
4.2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确保各类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1)组织受威胁人员有序疏散避险,及时通报影响范围;
(2)采取警戒、隔离、停产等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封锁危险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紧急营救措施;
(5)事发单位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 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疏散警戒、物资保障等4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现场救援组: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牵头,协调专家队伍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期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协助市、区有关专家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2)医疗救护组:由街道公共服务办(卫生)牵头,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心理援助等工作。
(3)疏散警戒组: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协调张贵庄派出所、交警张贵庄大队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封锁保护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的时候,组织有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4)物资保障组:由街道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协调保障事故处置所需的车辆、器材、工具等物资以及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善后处置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必须经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或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修复,并经法定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予报废;公共管理办(环卫)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组建街道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故应对工作。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应组建应急处置小分队,负责开展设备紧急维修和事故先期处置等工作。
6.2物资保障
街道根据街域内特种设备事故风险特点,储备相关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置需要,储备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
6.3资金保障
处置特种设备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道财政办按规定予以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7 培训演练
7.1培训演练
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牵头,定期组织街道内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培训以及应急演练等活动。
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要针对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演练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制定修订及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负责编制和解释。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预案即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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