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全面启动,为全面掌握本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新线索信息。
征集范围
东丽区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线索。
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
(一)古文化遗址: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已被废弃的城郭、宫殿、村落、住所、作坊和寺庙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物质遗存。认定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二)古墓葬:古代人类安葬死者形成的相关物质遗存。包括墓穴、葬具、墓地及其附属物等。认定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三)古建筑: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活动、居住、使用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与构筑物。认定年代为清代及以前。
(四)石窟寺及石刻: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如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认定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当代。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认定年代为1840年至当代。
(六)其他:不能列入上述各类别的文化遗存。如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线索征集要求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按照《东丽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征集方式
(一)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线索信息。
(二)电子邮箱:填写《东丽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并附线索照片1-3张,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东丽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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