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生态环境局从健全工作机制、差异化监管执法、部门协同联动等方面综合发力,认真贯彻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系统内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和责任担当意识,确保各项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创新标签化管理,实现精准、智能、科学监管,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多项制度,推动执法监管向规范化、精准化发展。
二是强化差异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通过移动执法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按季度开展执法检查。将随机抽查与日常执法相结合、部门内随机抽查与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相结合,统筹兼顾落实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合理确定抽查范围和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良好发展。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生态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优势,以部门协同联动提高执法效能。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涉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企业等3个监管领域,分别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靠前做好检查清单搜集汇总,通过对接被抽查企业、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一企一表”等工作,完成牵头的3个领域联合检查和7项抽查事项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及区政府网站进行统一公示,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干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实际行动落实“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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