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点球式”专项救助工作制度》是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发点球”式精准救助的通知》(津民发﹝2018﹞38号)要求,区民政局设立救助专项资金,重点解决现有政策救助后仍有困难或未享受政府救助的边缘群体困难问题。《东丽区“点球式”专项救助制度》共七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救助范围、资金来源、救助标准、救助方式、审批程序、工作分工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一、 专项救助对象有哪些?
“点球式”专项救助对象为具有东丽区户籍的家庭及个人。其中包括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存在实际困难的家庭及个人,以及经政府现有政策救助后,因突然遭遇意外事件或突发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个人。
二、 救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未享受政策救助但急需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及个人给予1至3万元的困难救助;对因患大病经医疗政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家庭及个人给予1至5万元的医疗救助;对因突然遭受重大意外事件造成伤害以致陷入困境的家庭及个人,根据其实际需求给予1至8万元的应急救助。
三、 救助方式有哪些?
专项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街道办事处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为提高救助精准度,可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救助金的方式进行救助。也可根据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由所属街道给予食品、用品等实物的救助。
四、履行怎样的申请程序?
申请“点球式”专项救助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生活困难群众自愿提出申请或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网格员通过走访入户主动发现协助群众,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指导居委会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情况实施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同时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形成核查报告,提出初审意见。
3.街道办事处组织居委会主任、网格员、党员代表及居民代表等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对初审意见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救助标准。
4.所在社区对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及救助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民政局审批。
5.区民政局组成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救助情况进行会审。通过后,救助金由街道社会化发放。
6.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逐级建立工作档案,分类建档立卡,定期回访,跟踪问效。
五、部门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建立政府领导、民政负责、部门协作、慈善组织补充的精准救助工作机制。
专项救助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精准救助政策指导、专项救助审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街道办事处负责专项救助的主动发现、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财政局负责依照规定安排和拨付专项资金,做好专项资金的跟踪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审计局依法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区慈善协会要广辟慈善资源,补充资金,发挥辅助作用,以慈善救助补充政府救助。
区民政局对负责审核、审批工作人员严格管理监督,对违反审核审批程序,主观故意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工作人员实施问责。区财政局严格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定期进行跟踪考核。区审计局对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适时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街道办事处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获取救助的个人和家庭,要责令退回救助金,并纳入诚信体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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