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程序,现就《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指出要着力“构筑绿色生态高地”,打造最美生态环境,让“东丽蓝天常在、碧水长清、景色怡人,成为天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靓丽名片”。为持续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打造科创绿谷•都市新区的生态环境基础,依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我局牵头编制了《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二、制定目的
“十四五”时期,是东丽区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着力构筑创新创业高地、新兴消费高地、绿色生态高地、品质生活高地、人才汇聚高地,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的关键时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的攻坚时期。为做好东丽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划计划、《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十四五规编〔2020〕1号)等制定本规划。
三、主要内容
《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共包括8部分。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及面临形势
包括我区“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基本形势。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着力构筑绿色生态高地,实现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环保为民;二是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引领,提升环境基础能力。
3.目标指标。本规划共设置了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5类21项具体指标。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2.6%)、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0%)、黑臭水体比例(0%)、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97%)、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等指标设定均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行动目标保持一致。另外,结合我区实际,设定了一级管控区蓝绿空间占比(85%)、生态屏障区蓝绿空间占比(65%)等目标指标。
4.重点任务。一是推动碳达峰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包括,推动碳达峰行动、加快发展绿色制造、绿色生活等7方面具体内容。另外,对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两山”实践基地创建和“无废城市”建设提出安排。二是精准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方面,要加强PM2.5和O3污染协同治理,坚持科学管控、精准施策,持续深化燃煤、工业、移动源、扬尘等污染管控。水方面,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项举措,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土壤方面,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治理,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三是加强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其中结合我区实际,对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安排。四是强化全程管控,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严密防控固废、危废、医废、重金属、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五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考核评估,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四是保障资金投入。
政策解读单位、科室:东丽区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政策咨询电话:022-8437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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