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持续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化之年。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气质,充分体现东丽风貌、东丽形象、东丽温度,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创建的综合实力,助推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202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东丽区202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二、制定《工作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制定《工作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保障,以“聚焦绿色生态,着力打造最优城市环境”为目标,坚持区街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需求导向,建设美丽宜居新东丽。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开展全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道路整治提升,不断提高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彩化水平,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清新靓丽、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城市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四、《工作方案》有哪些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包括6大项22小项,分别是补齐环境卫生短板、强化园林绿化建管、点亮城市街头巷尾、保障群众脚下安全、规范公共空间秩序、优化良好市容市貌。具体如下:
(一)补齐环境卫生短板
1.开展环境卫生清整
2.深化环卫设施整治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二)强化园林绿化建管
4.加强园林绿化养管
5.打造园林绿化精品
6.提升公园绿化水平
7.做好古树名木保护
(三)点亮城市街头巷尾
8.提升夜景灯光
9.维护城市路灯
(四)保障群众脚下安全
10.强化道路桥涵维管
11.完善提升人行道
12.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
(五)规范公共空间秩序
13.加强道路停车管理
14.整治共享单车乱象
15.治理占路经营行为
16.规范商铺经营秩序
17.搞好工地周边环境
(六)优化良好市容市貌
18.抓好城市家具治理
19.整修沿街建筑立面
20.开展户外广告整治
21.实施机动车辆整治
22.及时维护道路设施
五、《工作方案》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此《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推动实施,实施步骤分为3个阶段:一是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确保“七一”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二是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梳理集中整治阶段重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持续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做好检查验收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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