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5 11:11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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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财税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落实市与区、政府与企业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贯彻执行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规定,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七)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负责财政信用资金的管理与回收;研究分析政府债务状况,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内设12个职能科室;下辖无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113,883.22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31,622.79,下降19.61%,主要原因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压减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934,236.64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4,111,269.37元,主要原因是: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压减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34,236.64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022,906.07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3,987,702.42元,主要原因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压减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798,457.52元,占67.39%;项目支出5,224,448.55元,占32.6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113,883.22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31,622.79元,下降19.61%,主要原因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压减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2,906.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3,987,702.42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压减项目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2,906.0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8,003.56元,占89.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804.57元,占7.38%;卫生健康支出552,097.94元,占3.45%;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472,702.05元,支出决算为16,022,906.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901,900.00元,支出决算为9,063,55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压减部分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812,100.00元,支出决算为5,224,448.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安排,部分项目未实施结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0,900.00元,支出决算为788,538.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及缴存基数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5,5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26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及缴存基数变化。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5,900.00元,支出决算为467,89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及缴存基数变化。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6,400.00元,支出决算为84,200.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及缴存基数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798,457.52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417,747.42元,主要原因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9,540,533.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57,923.5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57,923.59元,比2022年增加11,660.23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正常业务开展情况变化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度已对2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307214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本级)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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