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23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预算调整事由
1.今年以来在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的带动下,全区经济稳步提升,税收收入大幅增加,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收2.1亿元。
2.市财政局下达当年新增转移支付收入2.99亿元,用于增加区级财力。
3.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98亿元。
4.年初调入资金作为补充财力安排16.8亿元,其中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分成资金6.3亿元、国有企业上缴债券利息等收入10.5亿元,截至目前已入库4.33亿元,包括滨海新区各功能区2.7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38亿元,其他资金调入1.17亿元,剩余资金预计年内无法到位,当年财力将减少12.47亿元。
5.结转下年支出2.6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56.5亿元调整为58.6亿元,比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增2.1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85亿元调整为81亿元,比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减4亿元。支出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当年增加支出5.98亿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减少支出9.98亿元,主要是部门非急需项目支出及结转支出。增减支出相抵后最终调减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预算调整事由
1.受土地市场低迷等不利因素影响,原计划出让的部分土地未能实现出让。全年预计土地出让收入10.8亿元,预计较年初预算减收14.2亿元。
2.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9.6亿元,截至目前,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等原因,2个项目不具备发行条件,已收回限额2.6亿元。
3.年初调入资金作为补充财力安排15.4亿元,截至目前已入库13.6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专项债利息收入,剩余调入资金预计年内无法到位,当年财力将减少1.8亿元。
4.结转下年支出25.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81.4亿元调整为36.9亿元,其中: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12.5亿元,债务付息支出及发行费15.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等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8.8亿元,比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减44.5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及结转专项债券减少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预算调整事由
今年以来,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有力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预计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29.37万元,其中东方财信公司上缴2111.42万元、城投公司上缴1711.74万元、新华书店上缴6.21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收3199.37万元。同时市级下达当年国企改革转移支付收入8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918.27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630万元调整为88.9万元,比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减541.1万元。支出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当年增加支出88.9万元,为市级补助收入;减少支出630万元,调整为调出资金,增减支出相抵后最终调减541.1万元。
四、政府债务限额调整
(一)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调整
2022年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63.44亿元,2023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99.68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98亿元,再融资债务限额93.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调整为263.12亿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调整
2023年6月,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我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由484.22亿元调整为493.82亿元。
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再次下达我区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2.3亿元,包括新增专项债务限额0.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务限额42.2亿元。收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1.1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493.82亿元调整为525.01亿元。
距今年预算执行完毕还有一段时间,当年收入完成情况及上级转移支付、上解上级支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等情况还有可能发生变化,将在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时一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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