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价格管理和粮食流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全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协调推动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促进科技、金融、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产业结构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的建议,推进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目标,组织编制、实施全区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实施促进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投资类企业前期考察、行业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
(六)按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提出大项目发展指导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对已确定的市、区重点项目情况的搜集整理和汇总上报;组织对重大项目实施进展的调查跟踪、梳理和反馈,监督推动大项目实施。
(七)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方面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监督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等领域发展工作,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研究提出本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计划,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推动本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社会粮食行业流通统计;贯彻国家粮食购销、价格政策,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承担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建议、总体布局方案和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地方储备粮费用的核定和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用粮、节约用粮的宣传、组织、推动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规格为科级。
(一)办公室
(二)经济运行科
(三)规划科
(四)社会科
(五)项目科
(六)综合科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2377.5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7.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377.5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7.2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2377.5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7.2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5.4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和支持相关事业服务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9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55.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节能环保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煤改电居民用电补贴;
城乡社区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14.7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08.24万元,主要用于东丽区粮油物资储备。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7.19万元,包括办公费16.66万元、印刷费3.42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0.27万元、福利费8.5万元、日常维修费3.9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0.33万元、租赁费23.6万元、工会经费7.57万元、培训费0.49万元、手续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金额1236.4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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