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18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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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结合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向社会公布区人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区人社局通过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500余条,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招考录用等多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累计收到并回复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6件,其中网络收件2件、邮寄收件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未发生超期延误情形。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历史上制发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对因阶段性工作已完成、超过有效期限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并及时在网站对应页面上进行标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政府办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和查找政府公开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分工,立行立改。二是严格政府信息的发布流程。坚持从源头入手,规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层层审查把关,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制度。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紧密结合,确保公开文件不涉密。

(四)监督保障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制定和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考核,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2023年区人社局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妥善处理1件2022年收到尚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说,2023年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生动,文字、图示解读占比高,视频等形式少。二是2022年12月22日收到1件行政复议,2023年2月17日审结,因本单位使用法律不当,区政府责令我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我局纠正完毕后于2023年4月27日重新作出答复。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政策解读多元化,制作更加形式多样、有趣生动的解读文案。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促进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做好答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3年2月13日收到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2月17日作出回复,告知申请人所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并于2023220日送达给申请人。二是2023年11月30日收到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12月25日作出回复,告知申请人所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范畴,并于20231228日送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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