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东丽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
东丽区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东丽区青
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强化对未成年人行为的约束,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校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将处于萌芽阶段的霸凌现象遏制在摇篮中。现将《东丽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
天津市东丽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东丽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丰富和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载体,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建设的意见》(教政法〔2016〕16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遵循教育规律,统筹协调,广泛开展中小学法治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目的意义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客观要求。针对当前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法律知识传授为主、教学模式单一、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形成以法治观念养成为中心,实践教学、探究学习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建设,是适应青少年法治教育目标要求变化,创新、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是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把工作站建设作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依托工作站广泛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实践教育,使其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方式,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工作目标
通过法治教育工作站创建工作的开展,不断探索和实践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法治教育经验,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拟定2023年底前建立22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站试点,逐步实现各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站全覆盖。
四、建设标准
(一)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健全。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立。设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场所,并挂牌。配备较为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设施,确保一次性可容纳30人以上。及时制定法治工作站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工作站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台账资料,做到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
(三)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实。工作站使用好法治教育的地方教材,支持学校研发校本教材。能够通过图片展播、动漫演示、多媒体教学、辅导讲座、实物展览等多种方式,展示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资料,并及时予以更新(可参考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
(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法治教育的总体计划,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时间。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的作用,用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解法律;组织开展法治课优秀教案评选,有效开展新媒体教学、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教育活动,使青少年在亲身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五)加强合力共建,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区司法局派驻律师事务所到学校,形成“校所对接”,进行法律宣讲,开展交通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等普法宣传教育,以生动事例教育学生守法,文明做人,教育青少年坚守法律底线,牢记道德防线。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法治教育工作实效。每季度至少安排1课时专业律师宣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程和目标任务,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争取资金等方式,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需要,打造宣传长廊、模拟法庭和法治教室等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结合青少年学生思想活动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普法教育实施方案,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整合资源,力求创新。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人员、专业、资源优势,积极整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专业队伍,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充分发工作站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的建设。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功能优势,切实助力校园法治建设,努力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青少年校园学习生活中去,使其在耳濡目染中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法律习惯。
(四)总结提高,积极推广。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积极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要将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广泛宣传,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努力推动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效果和水平。
附件:东丽区教育系统法治服务站工作试点学校名单
附件
东丽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工作站试点
学校名单
序号 |
街道 |
学校名称 |
包联律师事务所 |
1 |
万新街 |
程林中学 |
天津裕如律师事务所 |
2 |
李明庄小学 |
天津维畅律师事务所 | |
3 |
华明街 |
华明中学 |
天津维畅律师事务所 |
4 |
流芳小学 |
天津维畅律师事务所 | |
5 |
金钟街 |
大毕庄中学 |
天津港山律师事务所 |
6 |
金钟小学 |
天津港山律师事务所 | |
7 |
新立街 |
丽贤小学 |
天津秦天律师事务所 |
8 |
四合庄中学 |
天津德敬律师事务所 | |
9 |
军粮城街 |
军粮城中学 |
天津鼎名律师事务所 |
10 |
军粮城小学 |
天津鼎名律师事务所 | |
11 |
无瑕街 |
滨瑕小学 |
天津景航律师事务所 |
12 |
钢管公司中学 |
天津秦天律师事务所 | |
13 |
金桥街 |
东羽小学 |
天津瑞宇律师事务所 |
14 |
小东庄中学 |
天津德敬律师事务所 | |
15 |
张贵庄街 |
东丽中学 |
天津德敬律师事务所 |
16 |
津门小学 |
天津乘云律师事务所 | |
17 |
丰年村街 |
第一百中学 |
天津秦天律师事务所 |
18 |
丽泽小学 |
天津安锴律师事务所 | |
19 |
东丽湖街 |
华侨城实验学校 |
天津德敬律师事务所 |
20 |
职教中心 |
天津秦天律师事务所 | |
21 |
华新街 |
华新实验学校 |
天津港山律师事务所 |
22 |
华新小学 |
天津港山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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