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区卫生健康委 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贯彻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 行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30468L/2023-00005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卫人口〔2022〕2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区卫生健康委 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贯彻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 行动的通知

字号:
    

各街道(园区)相关部门、各托育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按照《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贯彻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津卫人口2022〕211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将开展贯彻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安全指南》)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

各街道(园区)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托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的托育机构对照《安全指南》进行自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管理职责,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检查出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整改,确保机构消防安全。

二、组织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培训

区卫生健康委,区消防救援将联合举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培训,对《安全指南》的内容做详细的讲解和答疑,指导机构落实火灾风险分级机制,强化全区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引导提升知晓率

要求全区各街道(园区)对托育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宣传屏、社区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安全指南》宣传活动。

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各街道(园区)要将托育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纳入日常督导内容,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托育机构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强化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管严控托育机构火灾风险,依法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各街道(园区)将检查情况填入托育机构消防检查情况表,于每月10日前发至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政务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表

区卫生健康委                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表

所属街道

机构名称

检查时间

机构地址

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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