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印发《东丽区202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743211/2024-00004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城管指办〔2024〕1号
  • 主 题 分 类 :城市管理\综合治理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关于印发《东丽区202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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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丽区2024城市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级各有关部门

2024年是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决胜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的关键之年,为打造城市管理最优区、品质生活新高地,按照市城管委安排部署,制定《东丽区202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517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202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24是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决胜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的关键之年,为打造城市管理最优区、品质生活新高地,按照市城管委安排部署,现就开展202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善作善成”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理念,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添秤加力。

二、总体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以“聚焦绿色生态,着力打造最优城市环境”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区重点工作、全国文明城区创建、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保障,聚焦服务保障全区“十项行动”,持续推进城市治理更精细、更高效、更安全,让东丽既有“颜值”又有“内涵”,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三、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达标创优

1.补齐环境卫生短板。开展全区环境卫生清整,清除垃圾杂物。清整商贸街区、入市口、滨海机场、军粮城北站、铁路沿线等重点地区环境。清理停(存)车场、桥梁周边、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清理河道、水域内的水草及漂浮废弃物。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清整,消除卫生盲区。

工作标准:无垃圾积存、卫生死角;河道、沟渠堤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废弃物,及时打捞浮萍;社区楼栋内外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电动车上楼。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各街道园区

2.规范道路扫保作业。严格落实《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全区可机扫水洗道路每日机扫水洗路面,定期水洗道路便道。每日清扫过街天桥、过街地道,杜绝甩扫漏扫。针对一、二、三级道路,分别实施18小时、14小时、12小时保洁作业。

工作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配置环卫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落实《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各街道园区

3.做好公共厕所管护。全年创建示范公厕4座。对全区41座二类及以上环卫公厕,落实“跟踪保洁”作业法,实现24小时开放。对5座三类及以下环卫公厕,落实“巡回保洁”作业法,每日6:00-20:00,至少每2个小时巡回保洁一次。指导产权单位对公园、商场、社区等324座社会公厕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提升公共厕所服务品质。

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环卫公厕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各种设施齐全完好、运行正常、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病媒生物滋生。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各街道园区

4.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多途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示范创建活动,引导规范市民分类投放垃圾行为。严格执法管理、考核监督,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工作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配备密闭的分类运输车辆,不得混装混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衔接顺畅。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量大的地区做到一天两次收运;生活垃圾转运车辆标识明显,车容干净整洁、车体完整、车况完好、密闭无渗漏;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垃圾不满冒外溢;生活垃圾转运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丢弃、遗撒和倾倒;垃圾转运站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道园区

(二)园林绿化扩容提质

5.加强园林绿化建管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地,新建提升改造口袋公园4个。提升津塘公路、先锋路、津滨大道等20条道路公共绿化品质。加强园林绿化卫生管理,及时清理绿地内垃圾杂物。精细化实施园林植物修剪、及时开展补植补种工作。进一步扩大绿地开放共享空间,实现全区开放共享面积12.5万平方米。

工作标准:绿地系统稳定、特点鲜明、功能齐全、设施完好。符合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标准,园林植株无缺株断垄,绿地无斑秃裸露,无枯枝死枝,株形饱满,造型雅观,品味有特色;园林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枯枝败叶、白色污染及树挂;园林设施完整齐备,整洁干净,无损坏。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各街道园区

(三)市容景观优化提升

6.整治维修建筑立面。开展沿街建筑立面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修复破损的建筑立面装饰构件,消除安全隐患;具备整修改造条件的道路区域可适当进行立面整修改造,不具备提升改造的道路区域要保证立面干净整洁无破损。

工作标准:沿街建筑立面安全、干净、整洁、美观,无破损脏污、乱吊乱挂等现象;建筑外檐整修必须取得行政许可手续,并遵循国家和天津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各街道园区

7.加强沿街围挡监管。严格落实《东丽区围挡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城市道路、园林景观、水务、燃气、电力、照明、通信等管线迁改等工程围挡设置,对围挡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脏污、破损围挡进行清洗、维修更换。

工作标准:各类围挡设置要按照砌筑式、装配式、移动式三种类型设置,围挡要安全、整洁、美观,无破损脏污。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区水务局、区工信局、各街道园区

8.强化户外广告管理。对画面破损、脏污的户外广告,一周内更换。对内容过期的户外广告,及时更新。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坚决拆除。对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时维修或拆除。

工作标准:商业牌匾整修必须取得行政许可手续,内容健康,除企业注册名称、图标外无其他广告内容;无擅自更换牌匾、改装外檐等行为;不得设置窗贴广告、张贴画等;及时更新、更换破损公益广告。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各街道园区

9.做好城市照明建管。加强路灯设施巡查维修,及时解决电路断电、配电箱柜损坏等问题,做到路灯照明应亮尽亮。针对“有路无灯”问题,增加照明设施,保障群众出行。重大节日期间,加强重要区域和重点道路的夜景灯光设施巡查检查,确保夜景灯光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工作标准:灯具、灯架完好,无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灯杆、灯架无倾斜、损坏;门板等无缺失。路灯(道路或小区)普通路段亮灯率≥97%,重点路段亮灯率≥99%。夜景灯光开启方案完善,正常开启无故障、运行稳定,无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区工信局、各街道园区

10.抓好城市家具维护。全面修复破损的马路座椅、果皮箱等城市家具,确保外观完好、功能正常。每日擦洗马路座椅、果皮箱等城市家具,加强日常清洗维护。严格管理城市家具,做到设置规范、整洁有序。强化城市时钟的日常管理,做到设施完好、走时准确。

工作标准:果皮箱、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清洁养护到位,完整无缺损、干净整洁。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运管局、各街道园区

(四)市容秩序规范有序

11.开展沿街秩序整治。专项治理占道经营、里空外卖、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吊乱挂行为,规范沿街秩序。督促沿街商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保持责任地段秩序良好。严格落实秩序管理的网格责任,加强文明执法,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工作标准:建成区道路两侧除设定的允许占路经营区域以外,无占路摆卖、马路加工等各类违法占路经营行为;无占路堆放、无占压绿地等现象。沿街商铺干净整洁,有序经营,无“十乱”行为;签订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秩序良好。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各街道园区

12.规范共享单车停放。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施划共享单车停放点位,设置共享单车停放标志。督促运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配备运维力量,在重点道路、重要时间节点增加运维人员,及时清运、摆放共享单车,避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

工作标准:共享单车按需定点定量投放,车身干净整洁、摆放整齐有序。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运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园区

13.加强道路停车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标准,科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加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依法查处不按停车泊位停放、乱停乱放等问题。全面规范道路停车场管理,确保泊位线和编码清晰、公示牌内容规范、停车泊位区域内无违规占压现象。

工作标准:停车秩序良好,停车泊位线、编码清晰,岗亭设置规范、无杂物堆放,公示牌内容规范、字迹清晰、干净整洁,无违规占压停车泊位现象。

牵头部门:公安东丽分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委、各街道园区

14.严格建筑工地管理。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工地围挡,及时更新工地围挡上破旧广告画面,保持整洁美观。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工地主要道路及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规范堆放施工物料,禁止车辆带泥上路,密闭运输工程渣土,避免扬尘污染。

工作标准:施工工地围墙、围栏规范,公益广告美观。施工工地周边道路干净整洁、无破损,无占道冲洗车辆、损坏污染道路、渣土撒漏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建委

责任部门:区城管委、各街道园区

    15.强化渣土运输治理。加强渣土运输撒漏治理。加强夜间渣土运输车辆巡查,重点检查车辆运输资质、外观清洗除尘及苫盖情况,积极推行一案多查。对乱堆乱放、偷倒乱倒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处置。

    工作标准:渣土运输车辆须证件齐全,经备案后持准运证方可上路,车辆按审批路线、时间行驶。运输途中必须苫盖,无渣土撒漏,不得超速、超载。按照《东丽区关于整治土地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八严禁”的规定》要求,对各类建筑垃圾进行严格管理。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园区

(五)市政设施便捷利民

16.做好道路桥梁维修。抓好重要迎宾线路等重点区域周边主、次干道路、公路维修。全区实施城市道路保养性小修3000平方米,桥梁保养小修1000平方米,及时解决道路坑槽、车辙和桥梁栏杆、隔声屏锈蚀等病害问题。

工作标准:车行道路面平、无坑槽、无松散、路井平顺,桥梁栏杆牢固、顺直、干净整洁、无缺损、无锈蚀;确保汛期地道涵洞安全;路面平整、无坑洼;市政设施养护维护到位,安全可靠,外观整洁美观、无污物、无锈蚀,基础完整无破损,标志标识粘贴规范。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各街道园区

17.加强相关设施维护。规范设置交通指示标识,及时施划道路交通标线。每月至少擦洗1次路名牌、指示牌。及时清洗油饰、维护更新交通标志牌、交通护栏及底座、隔离墩、防撞桶、水马等交通设施。全面清洗油饰、维护更新道路沿线各类箱、站、柜、杆等设施。

工作标准:各类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道路沿线附属设施完好、整洁、干净,交通标线清晰。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公安分局、区运管局、区工信局、各街道园区

(六)城市环境安全稳定

18.保障群众脚下安全。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要求,对存在破损、下沉等情形的窨井盖,第一时间维修加固。对窨井盖缺失的,及时补装。对低洼易涝地带的窨井盖,加装防坠装置。对已确认废弃或无主的窨井,按期完成填埋,保障道路通行,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工作标准:无安全隐患、无破损缺失、无弹跳异响、无移位掉落、无废弃不用且不做处理的窨井。井口周边路面无沉降、无明显坑槽,更换后的井盖与路面衔接稳固、平顺、无井盖异响现象。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公安东丽分局、区运管局、区水务局、区工信局、各街道园区

19.实施车容车貌整治。发挥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示范作用,带头开展公务车辆车容车貌治理。组织开展公交、客运出租、客货运输、环卫、园林、水务、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车辆整治。鼓励社会车辆车主加强车辆清洗,保持良好车容车貌,维护城市形象。

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保证运营、运输、公务车辆、特种作业车辆及社会机动车辆干净整洁依法依规做好废弃汽车处置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公安东丽分局、区运管局、区水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街道园区

20.完善铁路沿线管理。进一步完善铁路安全“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建立铁路安全管理网络,明确责任人、责任路段和工作职责。做好铁路沿线问题排查,建立问题移送、处置、反馈、验收全链条工作机制,实行月报送、季调度、半年考、随机查工作制度,形成铁路安全治理常态化工作格局。

工作标准:铁路公路沿线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及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区运管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委、各街道园区

(七)城乡结合部、次支道路、背街里巷市容环境治理

21.集中开展环境清整。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治理规范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容环境井然有序。清除绿地内死树、病死枝,确保能绿尽绿。及时排除沿街建筑立面安全隐患,做好日常维护。修补坑槽路面,维修人行道,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舒适。

工作标准: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容秩序规范有序,道路及附属设施完整,能绿尽绿。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运管局、各街道园区

2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责任包保机制,逐条道路确定市容环境包保责任人。建立处置闭环机制,形成问题发现、移送、处置、反馈、验收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巡查检查机制,借助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强问题处置情况跟踪,解决梗阻问题。

工作标准:体制机制健全,管理闭环高效,问题处置及时有效。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各街道园区

(八)重大活动市容环境服务保障

23.服务保障重大活动。聚焦服务经济发展、文旅市场繁荣、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围绕2024年重要节日、重要会议、重要赛事、大型展会、大型演出等重要时点时段,提前研究谋划,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专项保障方案。紧盯滨海国际机场、军粮城站、活动场馆、入住酒店、主干道路等重点点位区域,着力做好环境卫生清整、生活垃圾收运、夜景灯光维护、城市氛围布置、园林绿化养管、环境秩序治理等工作,扮靓城市“窗口”,提升“第一印象”,打造城市环境保障“升级版”。综合运用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巡查考核等手段,推动各街道园区严格履责,形成齐抓共管、高效协作、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圆满完成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展示良好城市形象。

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做好重要节点及周边、重大活动沿途保障任务,展示良好城市形象。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部门:区运管局、各街道园区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2024年9月30日)

各单位要对照综合整治任务,动员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各街道要在方案印发后一周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尤其是我区确定的重点整治点位,其中标注星号为市级整治点位(附件3),细化整治方法,确保在国庆节前全面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0月1日-11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针对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顽症,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12月1日-12月15日)

各单位要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发掘典型经验做法,总结评估工作成效,于12月7日前形成工作总结书面报告报区城管办,区城管办做好东丽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形成全区工作总结报市城管委。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握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重大时间节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健全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强化统筹,有力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和属地负责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有人抓,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各单位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常态长效机制,区城管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调度,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行业指导、强化检查,各街道园区要细化整治举措,落实整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充分利用东丽区城市管理考核手段,综合考核与专业考核有机结合,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运用好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大众知晓、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要运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民零距离等渠道,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办理群众反映问题,回应群众关切诉求,构造有求必应、群众认可的正向循环。


附件:1.东丽区202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东丽区202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3.东丽区202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点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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